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145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8)。
10、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21-005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本次会议9名董事参加,其中关联董事倪永培、秦海、张丹丹、杨照兵、叶玉琼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与各关联方在预计额度内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参加表决的5名监事全部同意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可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并同意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部分关联交易金额太小,占同类业务比例过小,需保留多位小数,故在此不予列出。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安徽霍山亚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保忠,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衡山工业园,经营范围:塑料薄膜、泡沫塑料及其他塑料制品、包装胶带、无纺布(袋)研发、生产、销售,塑料原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安徽鳌牌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保忠,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清风路73号,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铝合金制品、五金配件研发、生产和销售;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安徽物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保忠,注册资本:18,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平板玻璃、技术玻璃、光学玻璃等研发、生产、销售;触摸屏及其衍生品、光电子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等其他电子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水性涂料、水性胶水、水性油墨等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大别山野岭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永培,注册资本:45,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工业园野岭产业园,经营范围:碳酸饮料、瓶(罐)装饮用水、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与销售;蔬菜、水果和坚果及其他农副款物产品加工与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永培,注册资本:24,356.1996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及其他资本市场服务;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住宿和餐饮业;洗浴服务;保健服务;歌舞厅娱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6、安徽迎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培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嘉山路15号商办楼一楼,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研学旅行;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事务代理;会展服务;迎驾酒销售;旅游招徕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7、安徽大王通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永培,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经营范围:旅行社及相关服务;研学旅游、通航服务;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文化旅游体育项目的筹划、投资、建设和运营及信息咨询;股权投资、管理;旅游景区、主题公园、休闲娱乐、酒店设施、城市文化综合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影视传媒策划、投资、宣传和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会展服务;文化旅游商品的研发、销售;文化旅游康养地产项目的投资、开发和销售;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公司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保健服务,歌舞厅娱乐服务,百货、点心、蛋糕、烟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8、六安生态大别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培华,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迎驾酒文化博物馆二楼,经营范围:大别山生态文化传播,大别山红色文化传播与红色教育培训,研学旅游服务,团队拓展训练,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咨询服务,票务、车辆咨询及代订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与策划,工艺礼品、土特产、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及迎驾酒销售,境内旅游服务、旅游资源开发、经营与管理,景区游览服务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安徽迎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9、合肥美佳印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培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区阜阳北路1108号,经营范围:纸箱、纸盒、纸袋、纸板及纸制品制造与销售;包装装潢、装订、印刷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0、安徽大别山霍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永培,注册资本:15,00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野岭产业园,经营范围:霍山石斛、药食两用植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开发;石斛、药食两用植物种植、加工、销售;初级食用农副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茶叶的收购和销售;预包装食品及保健品的生产、销售;天然植物提取物、化妆品的生产、销售;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1、安徽万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郝万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衡山镇迎驾大道东(文峰广场科技大厦三楼),经营范围:审计、验资、评估、咨询服务,经济案件鉴定、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代理记帐,其它法定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系公司监事郝万祥先生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成本加成或参照当地可比市场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21-008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不超过一年的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4月23日起至2021年年度业绩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投资使用。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方、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证券投资部、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证券投资部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中低风险及以下),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投资使用。
2、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21年4月23日起至2021年年度业绩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倪永培先生审批或由倪永培先生授权相关人员审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5、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品种为风险可控类、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影响
金额:元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止2021年 3月 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03,184,168.37元,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97.47%,由于前期理财产品将陆续到期收回,公司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
1、政策风险
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资本市场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对经济运行和投资项目产生一定影响,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收益和财产。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可能对投资项目产生影响,从而对收益和财产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债券和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影响投资项目所涉及企业的成本和利润水平,从而对收益和财产产生影响。
4、信用风险
在管理、运用信托财产过程中,交易对手发生违约,将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和收益变化。
5、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不可抗力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和收益变化。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投资使用。
监事会意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21-01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酒制造》的要求,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产品分档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按产品的销售价位段划分产品档次。
(二)产品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产品分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