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原标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增强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于2022年10月26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2年10月27日完成,修订后的《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自2022年10月27日起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2年10月25日披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稳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关于招商添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添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添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添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添华纯债
基金代码:招商添华纯债A :008804
招商添华纯债C :0088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7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七)临时报告”的约定:“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23、本基金发生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
截至2022年10月27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2年11月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自2022年11月4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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