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资源”的声音,是可鄙的,也是违法的
评论员 李长需
吃瓜要有度,底线不能丢。
这几天,围绕体育明星张继科拿前明星女友私密视频抵债的纷争,已经在舆论场发酵了几轮。随着媒体人李微敖 2 日晚的爆料,似乎离真相更近了一步。但令人颇为气愤的是,一些网友在谈论这件事时,显然已经跑偏了方向,他们并不关心事情的真相,而是更在乎女明星的隐私视频,纷纷在评论区留言 " 求资源 ",并表示愿意出高价购买;还有一些博主,声称自己 " 有视频 ",还表示时长有 6 分钟,要的人可以找他。
这些 " 求资源 " 的声音,和宣称 " 有视频 " 给人的声音,都是极其可鄙的。在这件事情中,张继科的前女友景女士,完全是无辜的受害者。事情发生后,她刚花两年的时间才走出来;爆料人的爆料,无疑又让其跌入深渊;如果吃瓜群众再毫无节制地传播其隐私视频,无疑是在她的伤口上进行二次乃至更多次的伤害。在公共社交平台上,就这么公然求售或售卖她的隐私视频,不仅吃相下流无耻,也涉嫌违法违规了。
目前,并不清楚张继科所拍摄的景女士的视频,是一般隐私视频还是涉及私密部位的视频。如果是一般隐私视频,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向他人发送,就侵犯了景女士的隐私权。但如果是涉及私密部位的隐私视频,拍摄和散布者都有可能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在没有牟利的情况下,如果情节严重,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 求资源 " 与 " 有视频 " 给人传,都隐藏着极大的法律风险,甚至面临严重的牢狱之灾。这不是危言耸听,是实打实的法律规定。" 求不求资源 ",给不给资源,法律的底线、道德的底线,就摆在那里。
拒绝景女士的隐私视频外传,保护她这样的女性不再受到更多的二次伤害,这是一个正常社会应有的形态,也是一个文明社会应持的节操。" 希望视频不要流出,我喜欢吃瓜,但不想吃这个瓜,不是景 × 粉,但景 × 很无辜。" 这样的共识,是我们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