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三级片的色魔杀手,刚被枪毙就“当上”了情X片的主角

  杀人的理由有千千万万个,最令人恐惧的,是没有理由。

  1977年,广州人罗树标为了搞点钱,摸进一处职工宿舍偷窃。

  时值夏日,一名年轻女工正在宿舍里熟睡,他邪念顿生,打算把盗窃升级成强jian。

  

  女工在他的侵犯下惊起,反抗起来。罗树标生怕她引来其他职工,一板砖闷了过去,又用溜门撬锁的螺丝刀狠狠刺了她N下,逃了。

  女工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死,成了罗树标手下第一条人命。

  这一年,他刚23岁。

  

  您可能要问了,杀人不用偿命吗?这么跟您说吧,那个年代调查手段有限,罗树标又是随机激情杀人,警方很难破案,让他逍遥法外了几年。

  然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两年不到,他就于1979年因盗窃被捕,劳改去了。

  警方没能审出更多信息,命案被他隐瞒下来,没几年就放出来了。

  有句港句啊,这事儿不赖警察。罗树标这都是二进宫了,经验丰富,谁能想到这二流子的二皮脸下隐藏着一张杀人犯的面孔呢?

  

  

  社会渣滓

  罗树标,1954年生人,普通家庭。可能因为家里不怎么管教,他很快混进了社会,高中毕业不想着好好工作,反而总想靠歪门邪道赚快钱。

  1974年,罗树标因盗窃罪被捕,被判劳改两年。在“宫里”,有人能改好,有人却是从小偷小摸改造成五毒俱全,罗树标就是后者——

  咱一起掰手指头算算啊,劳改两年是1976年出狱,1977年他就强jian未遂而杀人,这踏马不是社会渣滓还能是啥玩意?

  第二次出狱后,他年纪也大了,于是找了个比自己大5岁的妻子,生下一子一女。

  儿女双全的婚后生活并没有让罗树标收心,他依旧偷偷摸摸小罪不断,吃喝嫖赌五毒俱全。于是没过几年他又一次入狱——“三进宫”了。

  从“三级片”开始

  1987年,罗树标第三次出狱。再次回归社会,他感觉自己处处受到限制,看着身边人都赚到了钱,内心极其不忿。就在他万分抑郁的时候,一个足以让他解脱的新爱好出现了——看港台/三/级/片/。

  

  众所周知,这类片子不仅有涩情,还有很多暴力情节。心理健康的人看多了尚且会引发不适,罗树标这种人看了,后果难以想象。

  果然,每天在看片——嫖娼——再看——再嫖的循环里,罗树标报复社会的念头越来越强。

  1990年初一个深夜,罗树标开着小货车准备去嫖娼“泄火”,看到路边有个女人在独自行走。欲火驱使下,他停下车搭讪,了解到该女子因错过了末班车,正想赶往另一处乘车。罗树标立刻表示自己同路。

  

  就这样,毫无防备的女子上了他的小货车,却没想到这人面兽心的司机打算用她的命“实践”/三/级/片/里的剧情。

  小货车开到了偏僻处,罗树标停车施暴,遭到强烈反抗,他一不做二不休,活活掐死了女子。

  这回,他不打算落荒而逃了。罗树标载着尸体继续开车,到了一处更加偏僻的树林,把这名可怜女性的尸体奸了一遍又一遍……

  杀人,奸尸,抛尸,罗树标熟练得不像个新手,但他心里也还是恐惧,所以藏在家里观察了一段时间。

  不幸的是,被害人是外地人,这起随机杀人依旧没有被侦破。

  1991年,在家里躲了一年多的罗树标再次出手。这次他更加变态,也更加猖狂——他复制了第一次的“成功案例”,专门找车站附近的外地女性,用小货车搭讪,载着一个又一个无辜的人,驶向地狱……

  模仿与被模仿

  影响罗树标最大的一部片子名叫《雨夜屠夫》,片中主角不仅杀人,还收集死者的身体器官做成标本“欣赏”。

  《雨夜屠夫》也是真人真事改编,脑残粉罗树标没有遗漏收藏尸体器官的细节。在杀人奸尸越来越熟练之后,他开始用刀分尸,把受害者的器官带回家,细细品味。

  从1990年开始,到1994年被捕,共有12名女性死在罗树标的兽行之下,受害者除了外地人,还有伎女。在他家中的阁楼上,警察搜出了很多人体器官。

  死刑是肯定的,1995年1月20日,罗树标被枪毙在广州市上元岗刑场。人虽然死了,但他的故事却没有就此结束。

  “广州雨夜屠夫”的噱头流传到并不遥远的香港,不知道有多少猎奇者愿意买单!香港媒体对此案大肆报道,生怕人血馒头吃晚了,错过了热点。

  “杀人取走人皮到处张挂,破案后搜出多张人皮”“杀手将奸淫过程拍成录像,经常放来欣赏”“杀手写下杀人日记,详细记录死者特征和杀人过程”“凶手将被害者的器官浸制成标本”

  最让人无语的是,由于/三/级/片/市场依然火热,影视圈也没有放弃这个噱头,火速开拍《广州杀人王之人皮日记》,从开机到上院线只用了不到三个月。

  这踏马的,套娃呢?

  

  犯人爱看暴力电影、犯人沉迷暴力游戏、犯人看过凶案新闻……类似的报道就没停过。

  关于模仿犯罪的争论也一直存在,一些人觉得,杀人犯自己变态,怎么总找外界的原因?也有人认为,就是一点暴力的火种,点燃了他们扭曲的内心。今天啊,我少比比两句,想问问大伙——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