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的品格》剧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法官详谈女性如何维权?

  女性题材新剧《女士的品格》以三位都市白领的事业和生活为主要视角,向观众呈现了现代都市女性独立自信、同时也追求平淡幸福的多维形象,在职场与生活的场景切换中刻画出女士的独特价值和宝贵品格。就剧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4月6日北京石景山法院法官在此向大家予以详解。

  许总能开除哺乳期的刘小溪吗?

  剧情:刘小溪虽然在与拟合作公司签约时迟到,但并非严重问题,而许总因为一直看不惯刘小溪刚刚生育且尚处在哺乳期,便想要以此为契机将她辞退。

  释法:若真辞退,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些特定情形中就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因此,违反该规定,无疑会侵害刘小溪的劳动者权益。不过,如果刘小溪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的过失情形,那么即便其尚处于哺乳期内,公司依旧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姜宏凯让安欣与其“假离婚”可取吗?

  剧情:姜宏凯一心一意地要抛弃原配,一直致力于哄骗安欣与其“假离婚”。

  释法:“假离婚”是一种现象,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法律上并无所谓“假离婚”的规定,只有关于离婚的规定;没有“真离婚”与“假离婚”的区别,只有“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一经生效,婚姻关系即解除。

  现实生活中,一些夫妻为规避房屋限购政策或逃避债务等,往往采取假离婚的投机做法,正如剧中姜宏凯欺骗安欣假离婚所采取的借口,即为保住安欣的财产以逃避所谓的债务。不过,假离婚行为并不可取,一旦发生问题,便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冯文艺造谣姚薇与其存在不正当关系侵权吗?

  剧情:冯文艺当众辱骂姚薇,造谣姚薇与自己存在不正当关系,侵犯了姚薇的什么权益?

  释法:《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若人格权被侵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冯文艺当众辱骂姚薇,捏造姚薇与其有暧昧关系,措辞十分恶劣低俗,歪曲事实,损害到了姚薇的名誉,侵犯了姚薇的名誉权。因此,姚薇有权要求冯文艺承担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

  姜宏凯私赠第三者房产 妻子安欣能否索回?

  剧情:姜宏凯在与安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赠予第三者柳青房产及大量财物,安欣能否索回?

  释法: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特别约定,那么采取共有财产制,即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范围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包括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若因日常生活需处理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若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则应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姜宏凯私下为柳青购房,并赠予大量财物,显然超出了夫妻的日常生活需要,侵害了安欣的财产权益,安欣有权追回。

  此外,婚外赠予第三者大额财物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因此一般被认为是无效行为,第三者获赠的财产并不受法律保护。

  姜宏凯婚内出轨要被“净身出户”?

  剧情:第三者柳青为保住财产,到安欣公司大闹,安欣正告柳青,称丈夫姜宏凯婚内出轨要净身出户。

  释法: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可不分财产的情形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可见,前述情形中并不包括婚内出轨。当然,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因此若双方协议其中一方在离婚时不分得任何财产,即出轨一方自愿净身出户,此处分行为有效,法院并不干涉。

  姜宏凯婚内出轨,并不必然导致其净身出户,除非其自愿接受净身出户的结果。不过,对于婚内出轨行为,另一方在法律上有其他救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一规定体现的是“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在夫妻一方婚内出轨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时,其作为过错方将不被照顾,而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将被优先照顾。此外,无过错的夫妻一方还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要求出轨一方进行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