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早鸟晚鸟奖鼓励员工早到晚退,领导势要内耗到底?
近年来,“996工作制”等劳动时间过长的工作方式受到了广泛关注和批评。但是,近日杭州某公司又开始设立早鸟晚鸟奖,鼓励员工早到晚退。这似乎又是一种借着激励机制在加班,这是内耗和内卷的大背景下的不良趋势。
首先来看,早到晚走对工作的快慢好坏有实质性的影响吗?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的。考虑一下为什么会有人会在工作时间外加班:可能是线上和线下协作的时间差异导致;也可能是多任务压力过大,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还有一部分人可能是把加班作为个人表现来提升薪资和晋升机会。如果说从工作效率角度来看,员工更应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保持高效率的工作状态,而不是简单地透支自己的身体来赢得一个简单的加班奖励。
另一个问题就是,设置早鸟晚鸟奖,反而助长了加班的歪风邪气。加班很多时候是由于公司设置的考核机制、管理方式和任务分配不合理导致的。然而,如果公司在工作计划中加入了早鸟晚鸟奖励机制,这种机制就介入了员工和公司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把员工的工作限制在规定的时间内,而不是通过改善制度、管理和任务分配来减轻员工的负担,这只会助长加班的歪风邪气。
此外,如此机制也会加速社会、企业、员工之间内耗、内卷。一些企业在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时,忽视了员工的工作负担和身体健康。加班文化、压力山大的现象在企业中逐渐泛滥,也导致了员工之间的竞争和甚至互相攀比。如此一来,员工群体中的内耗和内卷现象会越来越明显。
更可怕的是,这种奖励机制最开始或许是为了激发员工更加努力工作,早到晚走创造更多产出,但激励机制很容易慢慢演变成一个标准。当这样成为标准时,员工就不得不牺牲私人的时间、健康、休息和家庭来完成这个标准。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大部分私企连双休都还没有执行到位,现在却又出现了各种变相的加班手段。每个人在工作时应该始终牢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把身体搞垮了,拿再多的加班费也没有任何意义。
我认为,公司的早鸟晚鸟奖不能成为加强员工效能的正确方式,很有可能只是想通过这种手段拖住整个公司的人加班。企业不能仅仅依靠惩罚和奖励这些基于个人的激励,要从管理、工作安排和制度上入手,通过正常的管理和分配优化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待遇,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效率,让员工有更好的休息才能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