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历史:慰安妇本质上就是日军的性奴隶

  “慰安妇”一词,在中国几乎已家喻户晓了。不过它本来不是汉语名词,而是日本语中特有的名词。日本最权威的日语辞典《广辞苑》第2版解释说:“慰安妇是随军到战地部队慰问官兵的女人。”该辞典的第3版释文更加简单:慰安妇是“慰安战地官兵的女性”。

  

  笔者给慰安妇作一个定义:慰安妇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被迫为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是日本军队专属的性奴隶。

  在日语中,慰安妇常常被称为“从军慰安妇”,或者“随军慰安妇”,尤其是 1973 年千田夏光著的《从军慰安妇》一书出版后该词被广泛使用。这里,“从军”和“随军”的说法,容易使人误解为“慰安妇”似乎与“从军记者”、“从军护士”等一样,是自愿随军到战地去服务的成员,因此,“从军慰安妇”等概念,并不能反映慰安妇与军队的密切关系和军队性奴隶的实质。

  同样,“慰安妇”一词也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因为,慰安妇的实质是日军的性奴隶,而“慰安妇”一词是作为加害者一方的日本政府、日本军队、日军官兵所采用的语言,正因为如此,至今亚洲各国的很多受害者,仍坚决反对使用这一名词。

  “慰安妇”一词还常被一些不知内情或者是别有用心的人翻译为“军妓”。严格而言,慰安妇与军妓是有根本性区别的,这一区别甚至是不容混淆的。在世界军队史发展上,有不少国家实行过军妓制度。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一些参战国为了稳定军心、鼓舞士气,也曾实行过军妓制度。应征入伍的女性,大都是为贫困和生活所迫而做了无奈的选择,或者是妓女应召成为军妓。但是,这与日军在亚洲国家强征妇女充当性奴隶的“慰安妇”是两回事。

  日本军国主义强迫中国大陆、台湾,朝鲜、东南亚各地和少数白人妇女充当军队的慰安妇,这与自愿成为军妓显然有本质的不同,前者是在日军的刺刀下被强行逼迫的结果,是日军有组织、有计划强征或骗征的,而后者则主要是出于一种经济利益考虑的自愿行为。日军在它的殖民地和占领地掳掠妇女充当慰安妇显然是属于前者,甚至,就是被征发到前线去的日本妇女中相当部分也是带有强迫性质,或者是最初自愿,但到前线受到非人遭遇后想摆脱而无法摆脱。从整体上看,慰安妇是奴隶意义上的军妓。

  

  对于那些原来被日军强迫掳掠的妇女而言,她们根本不是自愿来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慰安妇,而是每日遭到十次或几十次强奸的日军的性奴隶。日军将慰安妇集中起来、供官兵泄欲的“合法”的强奸所称作“慰安所”。这种“慰安所”的婉称的确令人憎恶,令人作呕。日军慰安妇制度就是日本军部将日本兵战场性暴力合法化、组织化和永久化,其实质是日本国家及其军队有组织的性暴力问题。所以,慰安妇最准确的解释就是日军的性奴隶。但是,以性奴隶来代指慰安妇则显得过于宽泛,因此笔者认为,在中文中直接使用“慰安妇”一词,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为了将侵略战争持续下去,强迫各国妇女充当日军官兵的性奴隶并在军队中普遍地、有计划地配备性奴隶,这一制度便是慰安妇制度。这一制度具有浓烈的军事性质,它始于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而终于这一战争的结束;它是日本战时军事性奴隶制度,是日本军国主义推行侵略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日本政府战争犯罪的罪证之一。

  那么,慰安妇制度是怎样出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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