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70后的文化记忆:娱乐卷
如果说周星驰所带来的是一种广谱的“无厘头文化”的话,那么《古惑仔》所带来的,则是属于大多数青年人想要模仿的“酷文化”。
如果不是出演了“陈浩南”这一角色,郑伊健还会这么红吗?如果不是出演了“山鸡”这一角色,陈小春成就的上限会有多高呢?平心而论,90年代可是香港电影“爆火”的年代,四大天王正处于“当打之年”;周润发、梁朝伟、张国荣……魅力无限;林志颖、吴奇隆、金城武……也大有后浪扑前浪之势,能在这个时候“脱颖而出”,对于《古惑仔》来说,运气确实好,实力也确实强。
中国有句古话,叫“侠以武犯禁”。很多时候,人们区分不清楚充满着正义感的“盗”到底算不算是“侠”的一种。《古惑仔》的世界观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文化背景下而打造出来的。“洪兴社团”肯定是属于江湖势力,但是陈浩南、山鸡等一众兄弟则是一群还带有着正义感的热血青年。
一个文化符号出现的证明,就是有大量的模仿者和追随者。现在因为信息的发达,大家的兴趣喜好很分散,而那个年代,因为影视文艺作品相对匮乏,一个好电影很快就会成为全民关注的文化现象。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不知道网络上有多少ID昵称是和《古惑仔》有关的,不知道所谓“洪兴社”现象到底成为了多少年轻人“心底的渴望”。
作为影视文化符号的出现,证明则是衍生品的增加,我已经记不得到底当时《古惑仔》除了本剧系列之外,到底衍生出了多少部电影,《洪兴大飞哥》、《洪兴十三妹》、《山鸡故事》……,我记得还有一部梁朝伟和陈小春演的《江湖大风暴》。如果《古惑仔》不是一个有力度的文化符号,恐怕也不会有这么多影视作品会去“蹭它的热度”吧?
不过,在那个年代互联网还不够发达,否则的话,恐怕不知道网络上有多少家店铺会销售“同款”服装了,当时的年轻人,没有太多的选择,除了购买光盘作为收藏之外,恐怕只有海报招贴画了吧。
97年的时候,我在一家香港公司工作,发现当时30岁往下的香港人同样很迷恋《古惑仔》所塑造出来的文化氛围,结合着电影,他们还会煞有介事地给我这样没去过香港的人讲述“香港的一些故事”,总之,还是挺有趣的。
对于年轻时候的我,看《古惑仔》系列电影的另一个收获,就是多认识了一批本来并不熟悉的娱乐明星,比如吴镇宇、黄秋生、莫文蔚、张耀扬……,说实话,当年我对郑伊健、陈小春也不是很熟悉,更不用说谢天华、朱永棠……等了。了解、融入到时尚文化当中,对境界的提升未必有多大,但是却可以让我平添了许多的乐趣。
我一直觉得,每一部电影,每一部小说……,都是一个平行世界,为什么要去看那些“快穿”的小说呢,直接在观看的时候让精力集中,等于就是看到了另一个平行世界的景象,只是,我们只能观看,无法参与到其中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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