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色魔覃兆明案:12年追凶沉冤昭雪,奸杀妇女盗窃抢劫终伏法
本文归属:大案纪实录:悍匪暴行、变态行径、揭露人性丑恶专栏付费文章
以纪实文学来反映客观真实的现实生活,以真人真事为基础,有一定的虚构性,但对虚构有一定的限制,同时让读者从侧面来品读社会现实。
因重大案件皆有血腥暴力等因素,若有不适者或未成年人,请勿阅读,同时被害人文中均以化名出现!愿所有读者都能以此为戒,警钟长鸣,慎终如始!
2012年8月29日松滋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此时无比的忙碌,看着那密密麻麻的资料,以及众多的物证,副大队长曾勇陷入了沉思。
看着墙上的警徽,脑袋中不断闪过那一个又一个的受害者,而资料库中至今仍然还有众多未能破案结案的大案,悬案。
作为人民群众的第一道防线,他深感愧疚,对于警察而言,尤其是刑警,能抓住凶手,并且将其绳之以法,这才是对人民群众最好的交代。
而他们现在正在做的便是,对历年的物证以及资料定期进行编辑比对,随着刑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前的很多大案,悬案,也能通过现在的刑侦技术破案,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沉思,头,9月6日提取的这个因抢劫入狱的覃兆明的指纹和2000年330强奸杀人案的指纹匹配。
330强奸杀人案至今没有抓到凶手,犯罪现场被损坏得极为严重,利于破案的线索,以及人证、物证几乎没有。
唯一保留下来的只有一小块残缺的比较严重的指纹,作为330案件的唯一物证,为了确保指纹是否完全匹配。
曾勇随即拨通了大队长李克超的电话,2012年8月30日两人前往沙洋监狱提取了覃兆明的手印和DNA样本。
12年的时间过去,无论是刑侦经验还是刑侦技术,均不是12年前可比,经检测,并反复确认下指纹完全一致,这说明,330案件的凶手就是覃兆明,现在只需要等待DNA比对结果就可将此案重审。
2012年8月31日,DNA比对结果送来,覃兆明的DNA与被害者躯体收集的DNA完全一致。
2012年9月6日,松滋市公安局以有漏罪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将因犯抢劫罪入狱服刑的覃兆明押回松滋重审。
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尘封12年的冤屈,如今将沉冤昭雪,而真相也即将知晓,而覃兆明不仅是这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罪魁祸首,还曾多次抢劫,强奸,杀人,并跨省市作案,多名女子遇害。
覃兆明这一生,劣迹斑斑,不仅有暴力倾向,经常家暴,偷窃,抢劫,强奸,杀人可以说是十足的恶魔,接下来让我们回顾他这罪恶的一生。
覃兆明出生于1974年8月25日,出生于农村家庭的他,并没有几天书,小学5年级便辍学回家。
而覃兆明的父亲是一个屠夫,以杀猪卖肉为生,就这样在杀猪和卖肉的环境下成长,在19993年,也就是19岁的时候结婚。
很快在1994年的时候,便生下1子,可以说生活条件也不错,并且有自己的家庭,妻子和儿子,可就偏偏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却没有珍惜。
1996年那时候有摩托车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可惜他并没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7月1日便因偷窃摩托车被抓,并判刑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11月29被释放。
然而,他并没有长记性,而和妻子的关系也越来越差,并且有暴力倾向,经常对妻子进行家暴,妻子经常被打的遍体鳞伤,2000年3月18日妻子与其离婚。
2000年3月30日早上,小薇的父亲将小薇送到松滋市新江口一美发店内做学徒,该美发店距离小薇家仅有2公里左右的距离,将小薇送到后父亲离去,而小薇也将开始第一天的工作。
中午小薇的一个师妹生日,也是美发店的学徒,小薇还用了身上仅有的10元钱,并买了冰棍和一对非常漂亮的耳环送给师妹,随后两人回到美容店上班。
晚上9.30左右,年仅17岁的小薇锁上大门后,独自一人从美发店回家,而此时的街道上已经没有行人,而在小薇的住处和美发店有一定的距离。
在回家的路途当中,并没有发现任何的异样 ,看到前方的酒厂后,小薇结束了第一天的工作,只有1公里左右的路程便到家了,一天的工作,尤其对于学徒来说,非常累,这个时候的小薇,并不知道覃兆明就在她的不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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