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老套路差点骗走烟台女子10余万元
记者闫丽君通讯员陈艳丽
近日,烟台莱山区发生一起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的案件,莱山公安民警及时劝阻当事人,没有让诈骗分子得逞。

近日,莱山区居民李女士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我是某公安局民警,你涉嫌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洗钱,请协助我们调查。”李女士被突如其来的“罪名”搞蒙了,只好按照对方指示进行配合。
同时,这个电话也触发了预警平台,莱山公安分局反诈中心立即与当地派出所联系,要求民警进行劝阻。为避免李女士被骗,派出所民警立即行动,一方面积极联系李女士,另一方面迅速赶往李女士的工作单位。
由于诈骗分子事前通过电话诱导当事人设置了电话转接,民警和李女士的家属都联系不到李女士,当民警赶到李女士的工作单位时,发现李女士已经离开单位。
“要抓紧时间找到她!她很有可能已经相信了骗子的话!”办案民警说。
为保证及时高效劝阻,派出所民警兵分两组,一路去周边银行查找,一路在镇上寻找当事人的车。经过多方查找,民警终于在路边找到了李女士。
当时,李女士正坐在自己车内操作手机,民警明确告知其正在遭遇电信诈骗电话,要求李女士立即将对方拉黑删除。一开始李女士并不信任民警且拒绝开车门,经过民警多次劝说并亮明证件后,李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差点被骗,酿成大额损失。
“我当时都吓蒙了!他们让我转账到什么安全账户,我差点就把10多万转进去了!还好你们及时赶到!”李女士惊魂未定地表示。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工作,民警帮助李女士在手机上下载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并且启动诈骗预警功能,增强诈骗免疫力,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李女士表示,非常感谢民警及时对其劝阻,避免了大的损失。
冒充公检法诈骗是指诈骗分子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以被害人的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使被害人陷入恐慌,再让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或者将钱转入诈骗分子指定“安全账户”,以自证清白,从而实施诈骗。
民警提醒:
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网页等形式办案。
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要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U盾相关信息,千万不要透露给陌生人。
电信、医保、公安、检察部门不会相互转接电话。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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