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让警示教育触及思想灵魂,4月12日上午,石门县人民法院邀请县纪委监委10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庭审现场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受贿罪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石门县人民法院管辖。2013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450余万元,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受贿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聚焦案件争议焦点,直观感受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的全过程,“面对面”“零距离”感受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表示:石门法院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时刻警醒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依法用权、廉洁从政。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邓弼友
(前排中)到场旁听

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场旁听
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是石门法院加强“清廉石门”和“清廉法院”建设的一项常态化工作,通过鲜活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直击思想灵魂,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今后,该院将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邀请机关干部、代表委员、企业家、学生、群众代表等走进法院,通过参观法院文化建设、旁听案件庭审、开展法治课堂活动等形式了解、监督法院工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为法治石门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图/皮曼婷
原标题:《以案为鉴----百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石门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