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杨司谱新篇】区司法局党委举办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
区司法局党委举办中心组(扩大)
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11月3日下午,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党校原副校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干部培训中心原副主任张全弟教授作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远见主持会议并讲话。局机关全体干部,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负责人,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本次会议采用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的形式进行。
张教授以“新时代新征程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题,以高远的站位、严密的逻辑,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做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和辅导。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对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邓远见同志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争当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忠实拥护者。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实践要求,精准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新表述、新概括、新论断,重点围绕“五个牢牢把握”领会核心要义,着力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过程作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过程,更加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掀起热潮、形成声势,争当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积极宣讲者。要精心组织好各项宣传宣讲活动,突出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充分运用内宣外宣方式,发挥“青年普法志愿队”“法声昂杨”等法宣品牌作用。要紧密联系法治工作实际,带头进行宣讲,在法律服务中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增进干部、群众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认知认同,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要起而行之、担当作为,争当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坚定实践者。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全力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及明年工作的谋划,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为指引,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围绕杨浦“四高城区”建设中心大局,贯彻落实好全市司法所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把握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大方向、突破口、关键处、创新点,确保明年各项工作能够开好局、起好步。
参会领导、人员交流学习体会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符蝶: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章的重点论述,为我们基层法治工作者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一是要提高申请行政复议的便捷度。进一步拓宽申请渠道,实现多渠道申请方式。推进行政复议关口前移,力争让当事人能够第一时间在街道层面表达诉求、找到救济。依托“两张网”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复议数字化转型。二是要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的有效性。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全流程“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强化行政调解与其他调解方式密切衔接、高效联动,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要提高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加快建立案件听证和调查制度,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公信力。用足用好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
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书记、主任 胡卫民: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我们必须要强化使命担当,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律师队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要带好律师队伍。作为律所党支部书记,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纯洁律师队伍,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和律师队伍管理深度融合,焕发干好法治工作的精气神。二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青年律师培训体系。建立一支政治过硬、能力强的高素质青年律师队伍,使律师成为业务领军者、思想领军者,承担起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三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结合律师工作特点,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律政先锋+”行动,努力开创杨浦律师工作新篇章。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杨浦公证处副主任 忻凌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宣誓书,是一篇马克思理论光辉的纲领性文献。通过细细通读报告,我深刻体会到:一是要坚定信念信仰,提升自我政治能力。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要牢记修业为上,提升自我奋斗能力。在让每一位公证申请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以拼搏奉献的精神、敢为善为的姿态力行公证惠民之举,积极面对转型挑战。三是要落实责任担当,提升自我工作能力。要扎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做到管理有方、工作有效、发展有为,打造杨浦公证法律服务品牌。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杨浦冰之融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王立夏: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身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应当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在组织内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会、讨论会等,在组织外将人民调解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全力做好新时期平安稳定工作。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原则,实现矛盾不上交。采取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方式,构建多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复杂疑难案件解纷新格局。三是党建引领,培育调解力量。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吸引党员骨干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