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基层腐败
乡镇农村基层干部数量多,同时又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干部,此部分群体产生腐败问题,会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对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严重的损害。总书记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蚕食的是老百姓获得感,破坏的是老百姓对党的信任。对长期困扰基层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下大力气严肃查处,坚决维护普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充分体会到反腐倡廉的成效。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治理问题解决的关键步骤就是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完善补充有关的法律制度、学习领会科学先进的惩处理念、持续加大至空前的反腐力度、纪律严明的反腐斗士、先进的科技手段治理“微腐败”,定能够使腐败分子及时落网,还可以让其他有侥幸的干部心中一惊,这样做既起到了积极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目的,又能够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国家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决心和成效是绝不能动摇的。
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坚决执行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党员的职责义务,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坚决不做“橡皮泥”“稻草人”。我们的广大基层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模范地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决不能有轻视纪律、不受约束,目无党纪国法等行为。我们要勇于亮剑、咬紧牙关爬坡过坎,自觉全面加强纪律检查,我们还要让钢筋铁律彻底发挥作用,我们一定要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无法触碰的底线。
遏制基层腐败,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两委”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得以贯彻落实的具体组织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紧盯基层街道、基层社区、基层站所,是否从法规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执行标准全方位健全制度;是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严格执行事项准入制度,在权力运行上有力推进权责清单化、运行透明化、监督民主化;加强对财政拨付涉农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该用的地方,杜绝出现截留、挪用等现象。最后要强化社会监督。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推进和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加快,惠民政策增多,农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被形象地称为“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坚决治理“微腐败”,切实加强监督执纪,深化标本兼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微腐败”看起来小,但也可能导致“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针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逐渐减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的现状,积极开展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题调研,把脉“微腐败”行为的新特点新动向,通过研判分析,找准工作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对提升下阶段治理工作成效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