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爸爸去世,妈妈改嫁,俩孩儿咋办?
听,法庭故事

小花和小丽俩姐妹
也曾拥有幸福的家庭
2021年的一场车祸
打破了她们平静的生活
那次事故中
爸爸去世了
后来 妈妈也改嫁了
今天的法庭故事
从她们的奶奶诉请抚养费开始……
01
案情回顾
Law
王某(女)与赵小某(男)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两个小孩,长女小花(12岁),小女儿小丽(8岁),生育孩子后,俩小孩由爷爷赵某与奶奶徐某照顾,王某与赵小某二人一同外出务工。2020年,赵小某因一起交通事故而身亡,王某回家处理完丈夫的丧葬事宜后,便再次外出务工,2021年11月,王某再婚。2023年,奶奶徐某以小花小丽的名义将王某诉至法庭,称王某对俩小孩不闻不问,且怠于履行抚养义务,而自己和老伴年事已高,患有冠心病等多种疾病,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孩子,要求王某每月支付两小孩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计6000.00元。
02
案件审理
Law
考虑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法官快速立案受理,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辩称没有经济基础和能力抚养小孩,徐某则表示被告若不支付抚养费,则要求被告将小孩从家里接走。因双方当事人针锋相对、互不退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庭工作人员遂从王某再婚的丈夫和公婆处着手做思想工作,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与释法析理,王某再婚的家庭表示全力支持王某每月按时给付俩小孩抚养费,最终,没有后顾之忧的王某表示愿意支付俩小孩的抚养费,承担起母亲的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就俩小孩的抚养费的给付金额、方式、时间达成一致意见,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至此划上圆满的句号,调解结束,孩子幸福的依偎在妈妈身旁。

03
法官说法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监护权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法定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才负有抚养的义务。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未成年人的父母要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何时,对孩子的责任与爱不能丢失!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原标题:《【以案说法】爸爸去世,妈妈改嫁,俩孩儿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