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不核准追诉案背后的检察为民情怀

  日前

  厦门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

  法律监督十佳案件

  评选结果出炉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同安区检察院办理的

  朱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

  核准追诉案

  入选

  同时,本案还入选

  最高人民检察院

  报请核准追诉三个典型案例之一

  

  基本案情

  1994年11月3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与其同事因琐事发生打斗,致其同事受伤经送医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后,朱某某逃离厦门。

  2019年10月30日,朱某某到同安公安分局投案,如实供述案发经过。同年11月2日,朱某某赔偿被害人亲属人民币25万元,并取得谅解。

  审结情况

  该案同安公安分局提请同安区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经报请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不予核准追诉。

  履职经过

  受理该案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同安区检察院两级检察机关上下协作,严守事实关、监督关,能动履职,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

  形成能动检察合力

  1

  本案案发至朱某某投案时隔近25年,侦查人员几经轮换,现虽有犯罪嫌疑人供述,但与原始档案记载存在多处矛盾,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身份、死亡原因等均未查清。由于时过境迁,公安机关的后续侦查存在很大困难。检察机关以“检察一体化”的理念统揽工作,及时介入、引导取证。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办理该案,两级院院领导直接参与指导和办案,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进度。在案件层报后,明确案件补正和办理方向,细化工作进度,提早发现、解决疑难问题,提高案件办理的前瞻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

  细致审查全案证据

  2

  一是密切侦检协作,夯实证据体系

  检察机关列出四个方面十一条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通过调查户籍档案、入职记录、DNA鉴定、进村走访等方式确认了朱某某以及被害人的真实身份,并结合送医经过、就诊记录、证人证言、尸体情况,查清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间的因果关系,织密案件实体和程序证据缝隙。

  二是积极主动作为,自行补充侦查

  检察机关主动走访案发现场及案发单位,逐一找到当年现场多名目击证人制作笔录,结合事件起因、工具来源、位置关系、受伤部位、逃跑路线等细节特征,完善梳理证据链,全力还原事情经过,查清朱某某犯罪事实,确保了案件质量。

  三是对标追诉标准,依法全面审查

  紧紧围绕核准追诉案件的审查标准,在严把证据事实认定关的同时,注意搜集社会危害性及社会影响方面的证据,走访被害方、案发地群众以及各基层组织,通过一对一面谈等方式征求各方对案件处理的看法和意见,全面分析案件追诉的必要性。

  

  综合运用监督手段

  提升办案监督质效

  3

  四级检察机关持续接力,加强对下指导,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发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等职能。

  在不核准追诉的决定作出后,最高检指导区院从节约司法资源、减轻诉累、实现诉讼公正、效率价值、回应民生关切的角度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对报请核准追诉案件的必要性审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4

  一是掌握思想动态,助推教育转化

  克服疫情影响,多次给朱某某制作笔录,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提醒、督促其认罪悔罪、改过自新,积极向被害方真诚赔偿道歉。朱某某深感愧疚,心怀感恩,不仅努力赔偿被害方损失,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回报社会。

  二是多维释法说理,深度化解矛盾

  虽然朱某某投案时已赔偿被害方损失并提供了谅解书,但检察机关仍坚持亲历性审查,开展释法说理,并逐一核实谅解意愿的真实性,做到听取被害人亲属意见全覆盖。最终被害人亲属表示认同检察机关的办案态度和工作作风,再次出具证明,表示愿意给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他重新做人。

  三是启动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暖

  为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检察机关组成联合办案团队亲赴江西实地调查、走访、取证,开展一站式救助活动,共向被害人父母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7万元,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最终,被害人亲属的精神伤痛得到抚慰、物质损失得到弥补,社会关系得以有效修复。

  

  

  【典型意义】

  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囿于时过境迁等客观因素,证据材料往往严重缺失,检察机关在证据审查上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很容易,但应以对历史负责、对案件负责、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取证,发掘证据的细节特点证明案件事实。检察机关在该案办案办理中,坚持细化证据审查,在证据标准上求极致,排除其他合理怀疑;坚持能动司法、协作式司法、恢复性司法等理念,用法律的手段平衡、调整、修复社会关系,真正解开当事人心结,依法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End

  同检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同安检察

  责任 专业 团队 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