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妻子突然变成56岁,新郎凌晨去报案,新娘:个人隐私无可奉告
引言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
婚姻问题对于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应该说怎么样慎重的处理和对待都不为过,尤其是在面对接触不深的对象时。
常言道知人知面不知心,在人际交往中,很可能会遇到别人的坑害,认识多年的朋友都有可能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来。
更不要说只认识几天、几个月的人,这或许与不同人的眼光有关系,但是更可怕的是那些经验丰富,常年混迹于人群中的大骗子。
他们能够熟练的扮演各种角色,让人防不胜防,稍有不慎都可能被骗的倾家荡产,甚至最后都还发现不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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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爱在何方
再固执的人都抵抗不了岁月的催化,原本光棍了三十五年的代某也从没想过妥协,一个人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谁也管不着。
这些年来,倒不是代某有多么高冷,主要还是实力不允许,家里有个瘫痪的老母亲,一想到要照顾这样的老人,不少姑娘都告辞了。
代某从小就孝顺,不愿意把母亲交给别人,宁肯这辈子不娶也不能把母亲送走,为此母亲还骂过他好多次。
母亲希望代某为了下一代着想,半截入土的老人还有什么可讲究的,抓紧时间繁衍后代才是大事啊,香火不能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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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代某就是不答应,说啥也不找对象,母亲一怒之下绝食相逼,说啥时候儿子找到对象,啥时候张嘴吃饭。
这下代某强硬不下去了,只能托了个婚介所,交了五百块钱,让婚介所帮忙介绍合适的人,母亲这才愿意吃饭了。
原本代某也没指望这婚介所真有什么作用,谁成想,不到半天代某就接到电话说是有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
在中间人的安排下,代某很快就跟孙某联系上了,简单交流了一下,两人各方面居然都还挺合适,代某的心开始悸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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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春天要来了?母亲也看出了代某的欢欣,于是详细问孙某是啥条件,孙某是1985年生的,目前是离异后单身,有一个13岁的儿子。
代某母亲心里一算,36岁了,刚好比代某大一岁,这好啊,年纪大会疼人。关键是孙某不嫌弃代某的家庭,愿意侍奉代某母亲。
这点是最让代某满意的,三十多年了,要说代某真的从来不想找个女人一起组建家庭,那是假话,只不过是假装坚强罢了。
别人问起他的情感状况,他总是故意说自己的爱情没有来,他还要静静的等待,等到对的人走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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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心掏肺勤奉献
自从有了孙某,代某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温柔,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两个三十多岁的人玩得像小年轻一样。
孙某去过几次代某的家里,对待代某的母亲也确实是非常尽心尽力,把老太太照顾的很满意,在代某面前也是说了很多好话。
这让代某更是坚定心里的判断,认为这必定是自己的苦日子熬到头了,终于等到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女人。
为此代某几乎对孙某有求必应,平时的日常花费和各种开销,代某大包大揽,出手极为阔绰,孙某也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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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察觉到不太对劲的是代某的邻居,因为孙某来的时候,门口几个老太太都看见了,大家都奇怪这三十多岁的身体走起路咋那么费劲呢?
孙某上楼梯时呼喘呼喘的,那感觉还没有在座的古稀选手矫健呢,于是大家劝代某小心一点,多注意对方的身份。
刚刚进入春天的代某压根没把这事放心上,还以为是邻居眼红自家要办喜事了呢!
没有错,代某已经决定向孙某求婚,从此代某就要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家庭,为了老婆孩子战今生。
热血沸腾的代某虽然状态比较上头,但是有些个疑虑还是埋在了心里,只是他本身老实本分了三十多年,擅长不动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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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奇怪的就是孙某会有意无意的表示她需要钱,而代某从来都是二话不说就转账,转完账再像正常聊天一样问一些相关细节。
比如有一次,孙某说她要去办低保没有钱,让代某给她转点钱交手续费,这多滑稽,交钱办低保,代某当时就说:别开玩笑。
然后孙某就故意以开玩笑的口吻,说其实是办理退休手续,这更离谱了,三十六岁就退休了,代某说:不愿意说就算了,不问了。
眼看随口编的都不太合理,代某都没信,孙某最后只能含糊地说是办理工作上的手续,代某也确实没有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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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活不承认谎报年龄
尽管有很一些不对劲的小插曲,但是代某从未怀疑过孙某的真实性,他只是认为那是女人考验他的小把戏。
所以他该花钱就花钱,该出力就出力,该准备婚礼还准备婚礼,虽然孙某是二婚,但是代某是一婚啊,所以还是要大操大办。
代某联系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备下了三金,还专门为以后的生活买了一套新房。
在代某表示要在房本上登记孙某的信息时,孙某连连拒绝,两人一块去办登记的时候,孙某却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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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两人如火如荼的操办着所有的事务,直到婚礼的前一天,邻居再一次敲响了代某的家门。
原来是邻居在楼道里捡到了一张车票,车票上的名字正是孙某,邻居就赶紧来把车票还给代某,怕找不到着急。
代某连连感谢,但是邻居悄悄告诉了他一件奇怪的事,那就是根据车票上显示的身份证号码推断,孙某应该是1965年的。
这宛如一个晴天大霹雳砸在了代某的头上,连忙仔细的看了看,果然车票显示身份信息是1965年。
这就意味着,孙某骗了他,其实孙某已经五十六岁了,代某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感觉脑瓜子嗡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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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那些深藏在心底的疑虑变成了一把把剪刀,将曾经的美好毁得稀碎。
代某开始想起每一笔去向不明的转账,想起每一句孙某告知的身份信息,他感觉都是假的。
代某彻底崩溃了,怀疑所有内容的真实性,于是决定要尽快脱离这个恶毒老女人的掌控,要取消婚礼,要报警。
后来面对记者的采访和警方的调查,孙某依旧委屈,坚称自身生于1985年,确实是三十六岁,外号叫最美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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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属于什么罪名,如何来维权
在面对单纯老实的代某时,孙某故意投其所好,表现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伪造身份,隐瞒真实年龄,接近代某。
然后以谈恋爱和准备结婚的名义,向代某多次索要财物,拙劣的演技尽管露出很多破绽,但是老实的代某并未怀疑。
孙某表面上不愿意接受代某的好意,实际上是对代某这类老实人心理的把握,欲擒故纵的拒绝代某的提议,但是却很诚实的全盘接受了。
以对代某母亲的侍奉,换取了代某对其的绝对信任,后续说着不要代某的房子,买房的时候却直接写上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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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代某基于信息的误差,认为孙某是36岁的少妇,在错误的认知下支配了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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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某在最后关头终于被足够的证据唤醒,明确了自身被骗的事实,没有完成与孙某的婚礼,使孙某骗婚的企图落空。
一旦正式登记结婚以后,代某的麻烦可能会更多,因为依照目前的法律规定,隐瞒年龄并不在婚姻无效的情节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也就是说,如果代某在结婚之后才发现孙某的真实年龄,也无法据此要求婚姻无效,更不能因此而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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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撤销婚姻事由中,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代某与孙某结婚是主观自愿,并不存在胁迫成分。
尽管代某的主观自愿是基于信息误差造成的认知错误,但也不能被划分到胁迫的范围内,故因此产生的婚姻不能主张撤销。
法律规定婚姻当事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孙某尽管真实年纪比较大,但是并不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的情节,故代某与之结婚后没有理由主张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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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代某悬崖勒马的决定确实省去了很多麻烦,没有落入婚姻的陷阱,但是最终依然损失了大量财物。
对此应该报警,以诈骗罪起诉孙某,要求孙某返还违法所得,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在上述案例中,孙某累积从代某处获取钱财数万元,应该适用“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考文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