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从清晨到夜晚的调解

  19时28分,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解决了问题也解开了心结。法官、书记员、司法所工作人员、3名律师以及7名当事人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到底是什么案件,让一场调解从清晨持续到夜晚?法官又是如何调解收获了在场众人的满意和掌声?

  原来,原告的丈夫王某因曾与6被告一同饮酒,酒后在回家的路上不幸死亡。原、被告双方均是同村屯邻,多年关系一直很好,但是由于此事,见面都不说话。原告将酒桌上的所有人作为被告,认为他们没有履行劝阻义务,并且明知死者王某喝了酒骑摩托车要走,没有人提出将其安全送回家。此次事故使得失去丈夫、家里失去顶梁柱的原告非常痛苦,她怀着悲痛的心情起诉至伊通法院。

  伊通法院靠山法庭的办案法官得知此事后,立即与6名被告人取得联系。被告们认为,死者王某属于“不请自来”,并非受到邀约,同时酒桌上的人曾说过“喝酒就不要骑摩托了”进行劝阻,所以死亡与他们无关。承办法官经过对案件细致调查,发现双方在此之前曾经到司法所调解未果,于是便邀请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法院的调解。

  

  经过办案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把整个案件完整进行梳理后,认为被告们确实有法律上的义务护送饮酒后的王某安全到家。但被告们在发现王某出事后,也在第一时间将王某送往医院。法官综合考虑整体案情以及双方存在屯邻的身份,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感的角度明理释法,死者王某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也体现了同饮酒者的人文关怀。与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向。

  被告们表示:“我们也明白了,和别人喝完酒后一定要确保他安全到家,这是我们的义务,这趟法院没白来,算给我们增加法律知识了。我们都是一个屯子的,我还管原告叫舅妈,我们不会因为老舅的离世而疏远舅妈,相反,我们日后会更加相互照顾。”

  

  此时已经是晚上19:30分了,办案法官考虑到由于原、被告双方人数众多,还有3名外地律师在场。在双方同意调解后,立即当场出具调解书,节约大家再次跑到法院的时间成本。一名外地律师说:“没想到都这么都晚了,我们还能当天就拿到调解书,真心感谢伊通法院的法官干警。”

  

  这场调解虽然耗费了较长时间,但是收获了原、被告,律师以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一致认可。更难得可贵的是,通过这场调解使得彼此间的亲情得以修复。虽然逝者已逝,但这个调解结果无疑是对大家最好的结果。整个案件中,从邻里和睦、公序良俗、友善互助、诚实信用等不同角度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了良好社会风尚。

  

  

  伊通法院将继续把调解工作挺在前面,以调解化解矛盾,让润物无声的法治理念,春风化雨般的融入到当事人心中,让每一位司法参与者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作者 | 刘莹、张仲元

  编辑 | 杜添意

  原标题:《一场从清晨到夜晚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