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版权局公布2022年度打击侵犯版权典型案件
本报讯(记者 拓玲)2022年,全市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版权行政执法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查处了一批版权侵权案件,有力打击了侵权盗版违法行为。近日,市版权局公布了5例典型案件,倡导全社会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版权的法律意识。
1.陈某某等人制售盗版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侵犯著作权案
2022年2月北京冬奥会举办期间,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经著作权人北京2022年冬奥会组织委员会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灯饰厂内非法生产销售带有“冰墩墩”形象的小夜灯,累计制售侵权产品12万余个,涉案金额百余万元。
陈某某等13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冰墩墩”小夜灯等侵权产品,情节特别严重,该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近期,新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等13人3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8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该案系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文旅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五部门联合督办涉冬奥侵权案件,也系陕西首例侵犯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形象著作权的刑事案件。“冰墩墩”的卡通形象作为美术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均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
2.臧某某等人非法开设网络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案
韩国(株)网禅(WEBZEN)公司享有网络游戏《新倚天(METIN)》的著作权,在中国境内授权由西安游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狗公司”)对该网络游戏进行发行、运营、开发。2013年至2018年8月,被告人臧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韩国(株)网禅(WBBZEN)公司许可,通过在互联网开设与《新倚天(METIN)》游戏软件内容基本相同的网络游戏私服“新80梦倚天”进行牟利,涉及金额34万元。
臧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侵权网络游戏,实际获利24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该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近期,雁塔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臧某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至10万元不等。
所谓“游戏私服”,是指未经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网络游戏的服务器端程序或其源程序,并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谋取利益的行为。该案的成功侦办,有力净化了网络空间,维护了游戏企业的合法权益。
3.西安某某珠宝公司侵犯游戏美术作品案
2021年9月,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到投诉称,西安某某珠宝公司注册运营的“淘宝”店铺“雁南麓金店”涉嫌销售侵权黄金工艺饰品。
经执法人员查实,该公司在明知“阴阳师达摩黄金转运珠”为网易公司与周生生合作的阴阳师周边衍生品的前提下,并未询问进货商家是否获得合法授权和许可,仍以远低于正版“阴阳师达摩黄金转运珠”市场价进货,并通过其淘宝店铺进行销售,累计非法经营额1.74万元。其行为不仅侵犯了网易公司美术作品的发行权,而且扰乱了正常的版权市场秩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4月,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公司做出警告并没收侵权黄金饰品2个以及罚没5.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美术作品作为转化运用最广泛的一类版权作品类型,涉及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案侵权作品涉及黄金饰品这一特殊商品,案情重大复杂,执法人员克服困难,成功查办此案,凸显出我市在近年来版权执法队伍建设和版权保护力度等方面取得的长足进步。
4.私人影院侵犯影视著作权系列案
2022年5月,西安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开展了全市私人影院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行动期间,先后发现雁塔区、未央区等多家私人影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从互联网上擅自下载复制并放映《误杀2》《长津湖》等多部院线电影,用于商业经营,谋取非法利益。同年6月,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对多家私人影院公司做出行政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没5万余元人民币。
近年来,“私人影院”在我市逐步兴起,截至2021年底,全市各类私人影院数量已多达 100多家。市版权局针对我市院线电影及私人影院行业组织开展多次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影视作品版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持续引导私人影院相关企业规范合法经营,坚决维护电影市场健康有序的版权秩序。
5.西安某某印务有限公司非法印制盗版图书案
2022年9月,接上级部门交办线索,反映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某某印务有限公司涉嫌印制侵权盗版图书。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随即前往核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承印的图书《创办你的企业—创业计划书》无法提供印刷委托手续,印刷数量较大,印制粗糙,印刷质量较差,涉嫌侵权盗版。后经执法人员协调该书版权方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物有限公司、中国人事出版社有限公司鉴定,该公司印制的该批150余本《创办你的企业—创业计划书》一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均为非法侵权盗版图书。2022年10月,执法机关考虑涉案印刷企业系初次违法,案件违法经营额较少,无违法所得,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等多种因素,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从轻做出警告并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