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戴上头套,我们就抓不到你了?
为持续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将“八大警务”作为方向指引、载体抓手,当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近日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团结派出所
破获盗窃家禽案十余起
抓获盗鸡嫌疑人一名
及时为受害人追回被盗鸡十只
案件回顾
4月下旬以来,团结派出所陆续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家中喂养的本地鸡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走访发现,连日来团结乡的多个村组十余家农户多次发生家禽被盗案件。经进一步侦查后,民警发现居民家禽被盗均是同一男子所为,遂将案件并案侦查。

因居民家禽被盗都是在夜晚,为了及时逮住偷鸡贼,民警在辖区重要路段开展蹲守巡逻工作。4月22日凌晨4时许,一可疑男子驾驶摩托车疾驰在道路上,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对辆摩托车进行截停,经盘查,在摩托车上发现土鸡10只,该男子正是民警“守候”多时的盗鸡贼孔某,孔某被抓获时,还戴着头套。


经审讯,孔某如实供述近期以来,在团结乡多个村庄偷鸡数十次的犯罪事实。孔某平日游手好闲,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萌生了通过“偷鸡”出售后供自己生活开支的念头,孔某购买一个毛线头套,化身“蒙面人”,选择在深夜时候,驾驶摩托车,带着“蛇皮袋”偷偷潜入村庄实施盗窃,最后将盗窃来的鸡拿去其它乡镇售卖,售卖的钱被自己挥霍一空。孔某累计作案十余起,盗窃鸡数十只,涉案金额近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孔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特别鸣谢文章来源:七星关公安
原标题:《以为戴上头套,我们就抓不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