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翼而飞的首饰
好心将一间卧室借给朋友居住
朋友搬离后
房主价值1万余元的首饰
却不翼而飞
2021年3月,张某与妻子孙某外出务工,将自家房屋的其中一个卧室借给朋友吴某居住。一个月后,因孙某父亲要到市区看病,需要居住在此,孙某便提前通知吴某搬离。在孙某父母未到之前,吴某进入主卧室将放置于化妆桌内的一条手链偷走。5月7日,孙某父母来到房屋居住,当日吴某回来收拾行李时,又趁孙某父母外出买菜之机,再次进入主卧室将化妆桌内一枚钻戒偷走后搬离。5月9日,吴某将盗窃所得的戒指向朋友抵押借款3600元,用于日常花销,手链被吴某丢失。经鉴定,吴某盗窃钻石戒指价值15000元,盗窃手链价值895元。案发后,被盗戒指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返还给孙某。
经审理阳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态度较好,依法可从宽处理,故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退赔犯罪所得及赃物价款。
见利忘义
任意践踏朋友的信任
吴某的所作所为
不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更失去了珍贵的友谊
【来源: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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