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最新人事任免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5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春枝为忻州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殿君为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朱清云为忻州市商务局局长;
刘文为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吕晓刚为忻州市能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春枝的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张哺梅的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邵文生的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3年4月25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俊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国年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聂海军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泳江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勇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连林梅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马丽珍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正斌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徐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蔚英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杨剑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梁晓莉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师永宏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晓华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聂瑞婷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孙艳红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戴培才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勇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连林梅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何蔚英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灵恩为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段联刚的长治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郝跃明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叶? ?刚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进斌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闫红花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俊强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明太的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建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霍敏翔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白毕利、田婷婷、牛凯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赵贵炉、殷泉平、田永斌、李晋锋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