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最新人事任免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5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春枝为忻州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殿君为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朱清云为忻州市商务局局长;

  刘文为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吕晓刚为忻州市能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春枝的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张哺梅的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邵文生的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3年4月25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俊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国年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聂海军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泳江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勇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连林梅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马丽珍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正斌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徐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蔚英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杨剑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梁晓莉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师永宏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晓华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聂瑞婷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孙艳红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戴培才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勇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连林梅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何蔚英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灵恩为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段联刚的长治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郝跃明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叶? ?刚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进斌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闫红花为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俊强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明太的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范建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霍敏翔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6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白毕利、田婷婷、牛凯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赵贵炉、殷泉平、田永斌、李晋锋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