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春苗 点亮未来】调解有爱 法护未来
诉前调解
为积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近日,宝清县人民法院青原法庭联合宝清县第三中学成功在诉前调解了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起的纠纷。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未成年人陈某等人因同学之间矛盾发生打架,黄某等人将陈某打伤,陈某住院4天,要求赔偿医疗费及相关损失。
处理过程

考虑到打架双方均系未成年人,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青原法庭负责人王海涛法官第一时间和学校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孩子的基本情况,与此同时人民调解员赵鹏逐一联系孩子们的监护人安抚大家的情绪,为了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生活,王海涛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赵鹏专程前往孩子们所在学校,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教育问题为出发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家长们分析了对孩子们的影响和利弊,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责任,及时了解孩子们的思想状态,做好孩子的榜样。
处理结果
经过王海涛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赵鹏的耐心调解以及校方的共同努力,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用实际行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法律上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易冲动、情绪化,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本次调解是宝清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的体现,不仅仅要解决赔偿问题,更重要的是让孩子们知道打架所造成的危害,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调解+普法,在孩子们的心中种下“法”的种子,茁壮成长为新时代的好青年。
宝清县人民法院
供稿:张文欣
原标题:《【法护春苗 点亮未来】调解有爱 法护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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