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落网!惠州警方持续推进断卡行动

  仲恺公安分局以“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在全区范围内

  对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实施惩戒

  并进行摸排管控

  加强源头治理

  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黑灰产业链条

  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仲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汇同辖区各派出所共抓获涉“两卡”嫌疑人13人,其中行政拘留+罚款6人,刑事拘留5人,有力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

  经查,嫌疑人杨某(男,21岁,贵州黔西南人)、余某中(男,18岁,云南临沧人)、万某(男,26岁,四川泸州人)、谢某琼(女,46岁,四川营山人)、李某(男,27岁,广东肇庆人)、张某业(男,38岁,黑龙江哈尔滨人)、肖某(男,33岁,贵州遵义人)、张某(男,24岁,贵州铜仁人)、利某辉(男,19岁,广东惠州人)、范某添(男,37岁,广东汕尾人)、曾某宇(男,25岁,湖南衡阳人)等人以出借、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手机卡刷流水、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集团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并从中获取好处费。

  经查,嫌疑人李某经朋友认识了一称呼为“老板”的人,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李某先后把自己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密码及手机四次出借给对方及同伙操作,钱到账后,对方就会将李某先后载到沥林、江北、陈江的商业银行将银行卡里的钱取现出来,之后再付给李某好处费。经查,李某四次出借名下银行卡获利3600余元,涉案资金12.6万余元,涉案2宗。经讯问,李某对其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醒

  守好身份信息,拒绝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

  01

  加强防范意识

  (1)妥善保管银行卡、身份证、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拒绝出租、出借或买卖行为;

  (2)不向他人随意透露银行卡号、账户密码、有效期、安全码、身份证号、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3)开通银行账户变动短信提醒,关注账户变动情况,定期检查账户资金交易明细和余额;

  (4)不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

  (5)不登录来历不明的网址、不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未知链接,不随意下载可疑APP;

  (6)下载安装App或在第三方办理业务时,留意相关授权权限,仔细阅读相关协议和合同条款,审慎填写个人信息,避免重要信息被过度搜集或非法使用;

  (7)不随意丢弃业务单据、ATM凭条、信用卡对账单和刷卡单据等交易凭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注明用途,以防被人挪作他用;

  (8)使用资金额较少的银行卡或开立个人Ⅱ、Ⅲ类户专用于网络支付。

  02

  及时注销账户

  长期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03

  主动举报

  一旦发现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04

  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原标题:《13人落网!惠州警方持续推进断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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