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准备要调整房地产了
葫芦岛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萌房稳发[2023]2号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葫芦岛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项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葫芦岛市保持房地产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项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五项政策措施1.落实购房人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对首套商品住房购房者,根据信用情况,将贷款首付比例从30%降低至20%。金融机构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落实购房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二孩或三孩由一对夫妻生育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3.落实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政策支持。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等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
4.落实二手房交易政策支持。对抵押银行的二手房,在交易时可“带押过户”,原产权人在没有全部偿还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可将抵押房过户给买方,结清房款后,由买方继续在银行抵押并按合同偿还贷款
5.落实购房人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商品住宅(含二手商品住宅)的、个人购买商业用房(含二手商业用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补贴。对房交会举办期间个人购买参展企业商品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100%的补贴。购房人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本政策措施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和契税完税凭证(契税缴纳时间为本政策措施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领契税补贴。
上述五项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政策施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调整,按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