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南隆社区网格员细心识别假身份证
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南隆社区网格员邹天强、王通在入户核采人口信息时,发现一酒店宿舍新入住一名年轻人,但称身份证原件丢失,手头也没有身份证复印件,也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做好现场记录后,网格员添加了该人联系方式,并提醒其尽快想办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完善人口信息登记。
当晚,该人通过微信将身份证照片发给了网格员。网格员随即将其身份证上的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系统却弹出身份证号码错误提示。出于网格管理职业的敏感性,网格员马上对该身份证照进行仔细查看,在放大比对时,发现该照片身份号码处的花纹纹路衔接有问题。网格员当即将情况汇报给南澳网格中心,由网格中心联系派出所调查处理。
第二天上午,南澳派出所民警与网格员一起上门对该人身份进行确查。该人承认自己年龄未满16周岁,辍学后想来深就业,便通过P图方法,对自己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进行了修改,意图蒙混过关。随后,民警将该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律师观点
随着社会活动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用到身份证明文件,而身份证作为证明身份的重要证件,其使用贯穿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在社会生活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轻则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重则可能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使用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另根据《刑法》第280条之规定,如果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使用伪造身份证件行为不可取,如果面临身份证件丢失或者相关机关需要身份确查等情况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企图通过“P图行为”蒙混过关,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件等,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深圳侨报记者 张丽 通讯员 邹天强 晋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