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深圳性奴案:少女约见网友,被困狗笼中,凶手逃跑时露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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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2月28日,深圳龙岗警方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讲述犯罪嫌疑人陈某非法拘禁并性侵少女韩某。

  同时,警方还表示陈某曾在日本留学,十分擅长在网上交友钓鱼,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提高警惕。

  由于当年的网络信息并不发达,所以这一则警情通报并没有引起网友的足够重视。

  

  然而在2013年3月7日,一篇名为《被关在狗笼里的裸体少女》的文章,让人们再次注意到了那则快要被遗忘的警情通报。

  除此之外,发文的人还跟了一个帖子,表示警方还没有抓到变态男,被囚禁的裸体少女也是命大,竟然能从狗笼子里跑出来!

  发文的人说的云淡风轻,但看文的人却是心惊肉跳,不少和变态男同住一个小区的网友,纷纷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安全。

  犯罪嫌疑人陈某为何会非法囚禁和性侵少女韩某?少女韩某又为何会被关在狗笼子里?

  这一切都要从2013年网上一个热帖说起。

  

  2013年1月,在网上有这样一个帖子:

  “我的爷爷生病了,我需要筹集两万元钱的住院治疗费,我从小和爷爷相依为命,无父无母,家庭贫困,实在没有办法了,才选择在网上寻求好心人的帮助。我不会让好心人白帮助我的,如果好心人愿意给我两万元钱的话,我会把第一次献给你”。

  在帖子的末尾处女子附上了一张手拿身份证的照片。

  发帖子的人正是逃出来的少女韩某,因为韩某年龄不满十八周岁,所以她便用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发在网上。

  帖子发出去一段时间之后,“好心人”陈某就出现了。

  陈某先是像一个知心大叔一样,对韩某嘘寒问暖,让其逐渐放松警惕。

  

  紧接着,韩某又通过简单的聊天后,得知陈某现在住在深圳,便提出了想要去深圳找他的想法。

  可是来自于贫困家庭的她,怎么能够买得起去往深圳的机票?

  于是,陈某先给了韩某九千元钱,并且承诺她事后会把剩下的一万一千元钱补齐。

  就这样,十七岁的少女韩某打着飞的到深圳去找陈某了。

  韩某一下飞机,就看到了在飞机场等候多时的陈某。

  

  陈某气质儒雅,长相俊朗,韩某心里想着把第一次献给这样的男人也是不错的,而且只是和他睡一觉就能够拿到两万元钱,这笔买卖是稳赚不赔的。

  随后,陈某带着韩某上了出租车,两个人一起回到了陈某在深圳坂田万科第五园的出租屋里。

  韩某算计着马上就要到手的一万一千元钱,可令她想不到的是,自己打着飞的来深圳见的并不是什么好心人,而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禽兽。

  

  陈某走进出租屋之后,立刻收起了之前和善的笑容,一把将韩某推到床上,十分凶狠的瞪着她。

  十七岁的韩某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以为是陈某过于紧张了。可事情的发展明显超过了她的预想。

  陈某先是把出租屋的房门锁上,随后便命令韩某,让她将衣服脱掉。

  紧接着,陈某拿出一个纸箱子,把自己的“玩具”都摆在了韩某面前。

  

  韩某看着对方拿出的铁链、手铐和警棍等一些让人头皮发麻的“玩具”,双腿发软,站都站不住。

  她想要逃跑,可双腿根本就不听她使唤。

  疯狂的陈某把所有的玩具往韩某身上招呼,韩某被打得遍体鳞伤,哭天喊地地叫着。

  她期待着自己歇斯底里的叫声能够让周围的邻居听到,可是屋子已经被陈某提前放上了隔音板,外面根本听不清屋子里的声音。

  

  陈某似乎有着某种特殊的癖好,韩某越挣扎他越兴奋,他就打的越狠。

  之后,陈某更是用手铐将韩某铐起来,对其实施了侵犯。

  等到结束后,陈某又将被打得遍体鳞伤且赤身裸体的韩某锁在了狗笼子里。

  在这间屋子里,陈某已经装上了监控器,所以韩某的一举一动他都看的一清二楚。

  韩某担心自己被陈某就这样打死了,因此她一直在想办法逃出去。

  可是她发现每一次挣扎,试图逃走的时候,陈某就会立刻出现,而且她越是挣扎,陈某打得越狠!

  经过几次挣扎试探后,韩某推测陈某很可能把屋子里的监控视频连接到手机上了,虽然陈某不在屋子里,但是一旦自己挣扎了,陈某就会拿着皮鞭出现继续抽打着自己。

  因此想要逃走,必须找准时机智取。

  

  2013年2月28日,陈某刚刚打完韩某之后就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韩某尝试性的挣扎了一下,她发现陈某并没有回来继续殴打自己,她猜测陈某可能出去了,于是便打算趁这个机会逃出去。

  但是,她不敢太过于挣扎,因为时间还很短,陈某可能刚走出去不远。

  又过了一小会儿,韩某想着陈某应该已经走出很远了,就算现在拼命的挣扎,他用手机监控看到了也来不及回来打自己了,所以此时也是逃跑的最佳时机。

  人往往在危机关头是能够迸发出强大的爆发力的,十七岁的少女韩某虽然被打得遍体鳞伤,但在生命受到威胁的重要关头的时候,她竟然能够用嘴咬开了狗笼子!

  

  就这样,手还被捆着且赤身裸体的韩某成功跑了出去,小区里的人看着这个一丝不挂的女人蓬头垢面的跑了出去只以为是她疯了。

  跑出去的韩某来到公安局报案,警察同志见到她浑身赤裸且都是伤,急忙给她穿上衣服,并叫来医生为她包扎。

  韩某的嘴因为咬狗笼子已经血肉模糊了,但她却忍着痛,将自己这些天的经历全都告诉警察。

  警察接到报案之后立刻前往犯罪嫌疑人陈某住处,可是警察还是来晚了一步。

  

  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手机远程监控视频,发现了韩某逃跑了之后,他意识到大事不好,便跑到了事先藏钱的地点,拿走了一万元钱以及一张假的身份证,直接跑路了。

  另一边,警方在经过调查之后,发现陈某曾经有过虐待他人的前科。

  陈某曾经有过日本留学的经历,案发的时候已经结婚了,有妻子有孩子,但是和妻子常年两地分居,他一人在深圳创业。

  警察走访了陈某的邻居之后,发现陈某经常带着女人回家过夜,有的时候还会带五六个女人一起回家。

  

  在邻居眼里,陈某就是一个怪人,大白天屋子也要拉着窗帘,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在陈某逃跑之后,警察查找到了他的详细资料,发现他在2012年6月13日就因为猥亵行为被判行政拘留十五日。

  原来还是个有前科的人。

  随即,警方发布了抓捕陈某的消息。

  

  陈某知道深圳警方已经发了警情通报,他为了能逃脱警方的抓捕,便用了提前准备好的假的身份证办理酒店入住。

  不知道陈某是艺高人胆大,还是过于沉迷于性虐待,在逃亡期间他竟然还在网上钓鱼,而且还成功了!

  他又再一次的故技重施,把少女骗到自己的住所内并且实施了性虐待。

  

  旅馆的老板在看到陈某的样子后,觉得他十分眼熟,再加上房间里传来了少女的惨叫声,察觉到不对劲的老板当即拨通了报警电话。

  警方很快便来到了案发现场,将正在实施犯罪的陈某抓获。

  由于当年警方侦办案件的手段有限,陈某更换了身份证的信息之后也给警方的搜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如果陈某不在逃亡期间故技重施的话,也很难将其拘捕归案,可他偏偏因为特殊的癖好,把自己亲自送到了警察局。

  

  陈某被捕之后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他坚称自己与韩某只是存在着买卖交易的,不存在性侵、监禁的问题。

  甚至,他还要专门请律师来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实在是无耻至极!

  但警方并没理会陈某的“冤屈”,而是直接对他提起诉讼。

  最终,陈某因犯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等,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款两万元。

  在法院审判的现场,受害人韩某顶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到场作证,她声泪俱下的向众人讲述了陈某对她所做的恶劣行径,这些事情也会是她一生难以磨灭的恐怖的回忆。

  

  可是十七岁的少女韩某真的无辜吗?

  警方在调查案件的时候,发现少女韩某在网上发布的照片所用到的身份证是另一名女士柳某的。

  因为这一行为,韩某被判行政拘留十五日,但因为她不满十八周岁,不予执行。

  

  深圳性奴案件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网络世界的混乱。

  有人说:在网络的世界里,你根本不知道坐在对面与你聊天的到底是人还是狗!

  十七岁的少女韩某本就不怀好意在网上兜售第一次,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了。如果家中真的有病重的爷爷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寻找当地基层干部帮忙,没必要在网上明码标价的兜售自己的第一次,因此韩某虽然是受害者,但她并不无辜。

  陈某原本有一个圆满的家庭,有妻子有儿子,但他却不知足为了满足个人的变态小癖好在网上钓鱼,被捕之后竟然能言之凿凿地表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他与韩某只是正常的买卖关系!

  

  可在我国法律中已经明确规定,以金钱交易为目的的性行为都是违法的。

  作为成年人的他首先知法犯法,更为恶劣的是通过非法拘禁以及暴力殴打的手段伤害受害人,罪行败露之后竟不自省,携款潜逃,同时在潜逃途中又故技重施,其性质极其恶劣!叛他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款两万元已经是仁义至极!

  距今,深圳性能案件已经有十年了,网络文化的发展也让人心变得更加浮躁,网上的钓鱼陷阱也越来越多了。

  

  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在网上冲浪都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自己是一个幸运者,能够接到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深圳性奴案件中的女士韩某非常幸运,她能逃出去囚禁的狗笼,得到了法律的援助,可同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的话,是否大家都能保证如韩某一样幸运的逃脱囚笼呢?

  中国有一句古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无论何时何地大家都不应该放松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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