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心田 花开万家

  通讯员 张陌桐

  少年是家庭的希望,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否,关乎国家未来的希望。

  近年来,榆阳区法院积极开展少年法庭建设和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在审理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审判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效促进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加强专业化配置

  榆阳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制度规范筑牢少年法庭的“防火墙”,选定一名副院长分管少年法庭,从高新区法庭、刑事审判庭和家事审判庭中选出3名员额法官组成少年法庭,共同研讨青少年维权事务。

  未成年司法保护如何更好使审判资源优化,是少年法庭法官们一直思索探究的问题。

  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少年法庭实行“四个优先”,畅通绿色通道,即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优先。立案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尽量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做到快速立案、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审理案件时,及时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跟踪制度,集中审判资源,加强审判力量,由庭长亲自督促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快结快审。在已经审理完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在需要执行的案件中集中优势力量优先执行,对确有困难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提供司法救助,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前位庭审工作

  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抚养费、变更监护人、涉家暴等案件,法官针对性地与当事双方父母和未成年孩子展开沟通,充分了解未成年孩子心理状况以及个人意愿,用温暖的环境和柔和的谈话氛围有效强化庭前调解。

  亲切地询问,棕色圆桌上热水雾气绕绕,深入心灵的交流……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案件正在调解中。

  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杨先生和王女士并没有结婚证,二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时便同居,后育有一女。2022年4月,两人感情不和想分手,但谁也不想要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

  考虑到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强行判决后续矛盾会越来越多,承办法官抓住孩子健康成长这一关键点,搭建沟通桥梁,对已经剑拔弩张的父母进行调解,最终,孩子母亲王女士表示愿意抚养孩子,父亲杨先生每月定期支付抚养费,时常关注孩子生活状况。

  而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案件中,还有更为特殊的一类案件,即一方服刑人员或双方都是服刑人员在涉及离婚时,无力抚养和无力支付抚养费,更无法给予未成年孩子应有的关心与关爱。

  “孩子现在和母亲一起生活,我在探望我的孙女时给一些钱。”

  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在监狱宣判完毕后,承办法官并没有结束工作,而是到孩子奶奶家进行调解,希望孩子奶奶在有余力时候代替尚在服刑的孩子父亲多给尚未成年孩子一些关爱和帮助。同时,父爱又是不可代替的,经过多方沟通联动,利用定期的亲情电话与单独会面,让孩子与父亲不再生疏,也有利于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特色圆桌审判

  少年法庭建立时便设立“圆桌审判”模式,没有高高的审判台,布局宽松,温暖而不失威严。在未成年人案件中,榆阳法院少年法庭建立未成人刑事案件全程跟踪、回访、救助机制,在案件审理时进行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心理疏导、帮助教育工作,防范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

  小苗(化名)因盗窃罪接受庭审调查,在开庭快要结束时,承办法官耐心对小苗进行教育并普及法律知识。“我的人生以后也就这样了”,面对认识到自己错误并非常沮丧的小苗,承办法官温柔安慰,“怎么会,人生还会有新的开始。”在这个小小的圆桌上,一场又一场的谈话帮助每一个未成年迷途者认识错误,重新规划人生。

  “以教为先、帮教结合”,面对出狱后仍在上学适龄年纪的小叶(化名),当初的承办法官来到小叶家中,对他现在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解,关注其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方法。当了解到小叶现在对上学的轻微抵触情绪后,法官及时对小叶进行心理疏导,并向学校发出司法建议,最终让小叶放下抵触情绪并顺利入学。

  送法进校园

  近年来,榆阳区法院少年法庭坚持结合实际校园校情,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小讲堂、爱心捐书和模拟小法庭等活动,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在“法润童心,为你护航”普法宣传活动中,法官通过法治课堂这一形式来强化法治教育,法官以“拒绝校园欺凌、建设健康校园”为主题,采取讲故事、谈感想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学生了解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预防,以及学生遇到校园暴力时如何求救、自救等知识。

  “现在开庭!”由11名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等角色的模拟小法庭活动正式开始,同学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完整再现了法庭审理的场景和全过程,全场师生上了一堂意义非凡的法治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