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 “典”亮生活⑧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5月份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即日起开设“‘法’在身边 ‘典’亮生活”以案释法专题,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案例8:

  未成年人购买游戏账号,父母不予追认,

  网店应否返还游戏账号款?

  14岁的李某在拼多多注册多多号,注册未经实名认证。2020年某日,14岁的李某在拼多多某网店客服的诱导下,21分钟内七次从该网店购买374个游戏账号,使用其母亲实名认证的微信及银行卡共计支付36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小花裙子等。李某法定代理人次日发现购买行为,及时与网店客服联系,表示不予追认并要求退款,客服称“账号这边领导同意给您1万元回收。”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法定代理人发现购买账号及付款行为后,及时联系客服反映问题并要求退还相应款项,符合正常的监护人在发现未成年人有类似行为后所采取的补救措施。李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21分钟内购买游戏账号七次,共计支付36652元,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李某的法定代理人亦明确表示不予追认,故李某的上述行为无效,购买游戏账号款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45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原标题:《“法”在身边 “典”亮生活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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