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怕死!茂名16岁少年为江湖义气竟持刀砍人!最后......
很多人认为,年纪小就可以为所欲为,无论做错什么事情,都可以得到原谅不受处罚,但事实上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只要犯罪人做出了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下面这个案例里,19岁的阿海初中毕业后一直未就业,终日混迹网吧靠借钱度日。某天,债主阿明以及朋友阿锋在网吧找到阿海欲叫阿海还钱,阿海没有钱还,便叫年仅16岁的朋友阿江带“家伙”过去帮忙,阿江出于江湖义气,随即召集了其他人赶到网吧楼下,而后双方发生打斗,过程中阿江持刀砍伤阿明和阿锋。结合这个案件情节,最后阿海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阿江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伤者经济损失五万元。由于阿江是未成年人,因此阿江家长作为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年纪小并不是逃避处罚的理由,一旦犯法犯罪,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须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此外,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犯罪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也应当负刑事责任。对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虽然免于刑事处罚,但其监护人仍要承担相应的监护不力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来源:云端信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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