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在老家独自带娃,在某平台看景点实时直播时,居然刷到了自己的老公,正和
"令人震惊!”湖南,一女子在老家独自带娃,在某平台看景点实时直播时,居然刷到了自己的老公,正和一年轻女子约会,在景区游玩的不亦乐乎。直播画面显示,两人还穿着情侣鞋,虽然女子丈夫戴着口罩,但女子毫不费力的认出了他。女子气愤至极,进行了录屏。
据了解,女子小黄,与丈夫还有一个五岁的孩子,一起在广州生活,今年的五一劳动节假期,她带着孩子回湖南老家过节,当天下午四点左右,正用手机刷短视频时,就刷到了珠海某景区的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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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刷到时,小黄就在画面中看到了丈夫的侧脸,看着很熟悉,但不相信那就是自己的老公,当时她的丈夫在直播画面的右下角排队。真是赶巧,小黄的丈夫在直播画面中,突然转过身来,这一下子可把小黄惊呆了。虽然说她丈夫当时戴着口罩,但容貌,身材,言行举止,顿时小黄就意识到这就是自己的丈夫。可是,她丈夫和另一个年轻女子在一起,而且两人举止非常亲密,两人穿着同款情侣鞋,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女子就是她丈夫的女朋友。当画面中的女子要乘上游玩项目的车时,小黄丈夫发连忙上前搀扶,关爱有加。小黄此时的心拔凉拔凉的。刚开始,小黄还以为丈夫是一个人旅游散心去了,可在直播画面里,她发现丈夫和一个长发飘飘地女子在一起,直播镜头显示这两人正在一起乘坐索道的画面。小黄气愤至极,连忙进行了手机录屏。
小黄和她丈夫因为共事于同一个公司而相识,两人现在结婚已经有六年了,而今年正月初四,小黄的丈夫,就跟她故意吵架,然后自己出了门,当晚就给小黄发了信息,表示自己已经有外遇半年多了,向小黄提出离婚。
小黄收到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因为这些事还被她丈夫蒙在鼓里。小黄就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跟她丈夫厮混。后来在她丈夫睡觉后,小黄解锁了她丈夫的手机,找到了他和另外一名女子的聊天记录,并拍照记录下来。
通过聊天记录,发现许多不堪入目的重大秘密,老公居然和这个女子密谋着怎么离婚,可以把他们的损失降到最低。
在今年四月初,小黄的丈夫就从家里搬出去住了,这短时间以来,他家里人也在劝他,要对家庭负责,毕竟还有个年幼的孩子。
小黄还以为丈夫会回心转意,如果回头,看在孩子的份上,两个人还可以继续过日子。可没想到,直播竟然会如此精准的推送,让小黄在直播中亲眼看到了自己丈夫,和其他女人在一起游玩,她表示完全无法接受。
当天她将两人游玩的视频,和之前丈夫和这个女子的聊天记录,一气之下,发布到社交账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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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看到之后,立即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有很多网友表示,以后提醒,有外遇的朋友,千万别带去景区游玩,防不胜防啊!
也有网友表示,没有不透风的墙,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劝某些人好自为之吧!
有网友直接表示,小黄是不幸的,但是也是幸运的,这些证据直接送到手里,何乐不为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小黄丈夫的出轨行为呢?
首先,确认对方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能认定为过错行为,则对小黄来说,财产分割方面还是有利的。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一般会考到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小黄自行手机配偶有出轨的证据,例如直播画面的视频,以及之前丈夫的聊天记录,和自认的出轨信息等,一并提交给法庭,综合来判断小黄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过错方。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诚,相互尊敬,这是夫妻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结合本案,小黄的丈夫背着小黄,私下与其他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婚内出轨,已经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
有网友问,这种情况,小黄能要求丈夫进行精神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与她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具体到本案,小黄在离婚时,可以提出要求进行损害赔偿。
那么,对于小黄和丈夫这5岁孩子的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已满2周岁不满8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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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对于5岁的小孩来说,一般会结合他的成长环境,比如说收入水平、夫妻两人的教育水平,是否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小孩等因素,综合加以判断。
结合本案,小黄为了小孩,希望丈夫回心转意,结果呢,丈夫变本加厉,携带其他女子外出旅游,碰到这种情况,如果他丈夫愿意净身出户,那最好不过。总之,婚姻不易且珍惜,遇到小黄这种情况,只能深感同情。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