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和秦国的最大区别是:穷人不需要打仗,而富人则站在第一线!
罗马和秦国的最大区别是:穷人不需要打仗,而富人则站在第一线!
卡米拉修缮后的罗马广场
我经常看到有人将罗马与秦汉王朝进行比较。
但事实是,罗马是一个与秦汉王朝完全不同的体系。
罗马非常重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而秦汉制度的逻辑则完全不同。
罗马认为,那些为国家流过血的人应该决定国家的大小事务,而那些没有为国家流过血的人则不能。
例如,在公元前6世纪(公元前578年),罗马统治者塞尔维乌斯改革了罗马的军事制度,将罗马公民按财富分为五个等级:第一等级,即最富有的人,共有80名百夫长,而第五等级,即最贫穷的无产阶级,只有5名预备百夫长。总共有193名百夫长,其中第一个也是最富有的第一等级,即骑士,总共有98名百夫长,包括18名骑兵百夫长。
根据塞尔维乌斯的划分,每个百夫长有一票,这一票可以用来决定国家的大小事务。当然,最重要的是执政官(国王)的选举。

为什么塞尔维乌斯允许罗马最富有的阶层来决定罗马的大小事务?
首先,塞尔维乌斯军事改革的最重要因素是士兵必须提供自己的武器,只有富人才能买得起重甲、盾牌、长矛和刀子。
这一时期罗马军团的战术与希腊重装步兵的战术非常相似:3-4千人的方阵,分为8个纵队。前6列是重步兵,后2列是轻步兵。和同一时期的希腊中队一样,战术原则是冲击和威慑,没有储备。
然而,穷人没有足够的钱购买武器,所以罗马的无产阶级不需要战斗。
在罗马,这些精英士兵属于罗马最富有的阶层。
但大约200年后,在公元前4世纪的商朝时期,罗马执政官卡米卢斯再次改革了军事制度,主要方向是由国家购买武器装备,并再次改变战术。
这次改革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最富有的罗马精英总是在战斗的第一线,导致死亡率极高,所以我们看到在这一时期,罗马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是以10年为一个阶段进行的,因为精英们死得太多了。

然而,尽管军事制度和战术发生了变化,但每个百夫长有一票,执政官由百夫长大会选举产生的方式却没有改变。
在罗马和迦太基人之间的布匿战争时(公元前264年。),秦王嬴政攻韩,秦昭王攻韩,外族入赵),罗马人扩大招募二至四等兵,与迦太基人争夺地中海霸权、但罗马继续沿用一个单位每百人一票的模式,而最贫穷的阶层,即第五阶层,无产阶级,通常只招募五百人的单位,他们没有义务去打仗。
换句话说,罗马制度的本质是"权力和义务的对等性",当时那些为国家流血的人可以决定国家的事务。
秦汉制度截然不同,正如我以前多次说过的,在商朝变法后,秦国把"当兵"视为一种惩罚。
例如,我们经常可以在秦国的报告中看到"可耻的驻军"和"可耻的盔甲"这样的字眼。

秦国战车兵
"shuigaru"和"shuia"指的是"shui"这种独特的刑罚,即秦国居民因违法而被罚款或被判处劳役。
如果一个人因服兵役而被罚款,他就会受到惩罚,但如果他没有钱,就可以代替他去服兵役。如果"公共军阀"没有钱,可以征召他而不是士兵。
秦律》规定"如果一个士兵购买了盔甲、胸甲和他所经过的地区,他将被罚款两年的驻军监禁。如果士兵和他的船员、县长或仆人没有报告,他将被驱逐到驻军一年"。
秦国法律规定,出售军粮的士兵要被延期两年,如果他的战友和上级没有发现他的罪行,也要延期一年。
而秦国对战斗中的勇敢士兵的奖励是,他们不必再战斗。
在商鞅建立的20级制度中,平民可获得的最高级别是第四级,也就是不好。不善"这个称号的原意是"不愁没有兵役",这只是意味着他们不能再履行强制性的兵役。

换句话说,在商朝制度下,公民没有"权利",只有无数的义务,而参与敌对行动的回报是他们不再有义务这样做了。
相比之下,在罗马体系中,士兵的义务和权利或多或少是平等的,而在秦汉体系中,士兵没有(政治)权利。
兵马俑和马匹
最后,我看到很多人说,罗马有大量的奴隶,而秦国没有,这是一个巨大的误解。
秦国不仅像罗马一样有奴隶,而且很多;在《秦策》中,秦国在乾陵郡的官地是由国家奴隶耕种的,也就是《秦策》的"妾"们。
也有人认为,无论这些"臣子"被称为什么,他们本质上都是官奴。
有一个非常直观的方法来比较罗马和秦的制度:看哪个更有吸引力。
拉丁人(其他意大利城邦)为了成为罗马公民,成为罗马人,进行了两次拉丁战争,而《商君-离人》一书告诉我们,虽然秦国每次攻打赵国、魏国和韩国都会获得一些领土,但这些领土上的老百姓都抛弃家庭,逃回自己的家乡,而不是成为秦人,原因是"民不西,秦兵在其家,而民苦之"。
从罗马方面看:拉丁人说:"如果你不允许我成为罗马人,我就打你,让你同意让我成为罗马人"。
秦国方面:"秦国人要来了,快逃吧!?!
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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