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3名未成年夜间拉车门盗窃
5月17日,孝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对在孝义市实施盗窃的三名清徐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异地考察帮教工作。
案件回顾
2022年8、9月份,清徐籍未成年人王某甲、王某乙、陈某某来到我市,先后多次在夜间对停放在路边的汽车以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所盗财物价值6000余元。案发后,该三人的监护人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鉴于王某甲、王某乙、陈某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孝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察期限。因该三人家住太原市清徐县,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且保障帮教效果,切实挽救感化教育三名涉罪未成年人,孝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清徐县检察院启动了 异地考察帮教。
签订四方协议
为了推进异地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孝义、清徐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充分沟通,认真熟悉案情,全面了解三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帮教条件和犯罪后表现,双方就考察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充分调动了家庭、社会等多方力量,联合清徐县当地社工组织和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签订了四方《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观护帮教协议》,就考察帮教内容和方式,以及开展帮教工作的预定目标达成了共识,开始了对三名涉罪未成年人为期6个月的考察帮教。考察帮教期内,孝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将定期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受委托检察院、社工组织联系,了解考察帮教进展,督促帮教内容落实。待考察期限届满,孝义市人民检察院将根据三名涉罪未成年人在考察期间的表现,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 此次异地考察帮教,为孝义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提供了经验,也是细化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切实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孝义检察将继续延伸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触角,更全面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化支持体系优势,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始终,全方位实现对异地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携手合力实现“1+5>6=‘实’”的最佳效果! 来源:孝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