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酒店涉未成年人性侵被罚

  【#浙江两酒店涉未成年人性侵被罚#】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了两起因未对入住的未成年人进行登记造成不良后果的行政处罚结果:

  2023年04月12日15时,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温州市人民中路金煌大楼二层温州市瑞庭酒店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日期间,未对入住的未成年人进行登记,并因监管失职,在场所内发生与未成年人有关的组织、介绍卖淫,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4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起诉,1人因嫖娼被行政处罚。该温州市瑞庭酒店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未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经核查,2022年6月17日,温州市瑞庭酒店有限限公司因未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有关规定被处以警告并处责令限期3日改正的行政处罚,因此属于拒不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温州市瑞庭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改7日并处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7日上午,余姚市万豪商务宾馆前台人员在明知蒋某(2005年9月出生,已刑拘)和张某某(2005年05月出生,已刑拘)系未成年人,给两人办理登记入住,未通知两人父母或者监护人将房间开给该两人,后又有徐某某(2010年7月出生)到该房间,未登记徐某某的身份信息,期间未落实巡查责任,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导致被害人徐某某在房间内被蒋某和张某某强奸,该宾馆涉嫌住宿经营者未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有关规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十日的行政处罚,并处罚款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