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发生一抢劫案丨一未成年在某酒店被性侵丨5名大学生被行政处罚
男子为发泄情绪竟抢劫
近日,罗田县城出现一件稀奇的案件,一男子竟胆大包天在银行ATM机门口通过恐吓威胁他人的方式抢劫现金,罗田警方迅速出动,循线追踪,2小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5月10日15时许,罗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有居民称在ATM机门口遇到抢劫。罗田警方高度重视,快速反应,由刑侦大队,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凤山派出所组成临时专班兵分三路迅速开展侦查。1小时后,办案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3岁,罗田人)的身份并发现其作案后逃回家中躲藏。经部署,17时40分,刑侦大队组织警力在陈某家附近将其抓获。陈某到案后,对其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10日中午,陈某在路边餐馆吃过午饭后经过银行ATM机网点门口时,临时起意,戴上连衣帽在门口堵住存钱出来的张女士(化名),声称其带了刀,威胁张女士交出现金。惊慌中的张女士在其逼迫下交出随身仅有的40元现金,随后陈某逃回家中躲藏。
“我当时很吃惊,抢劫案很多年都没有出现过了。”办案民警表示。据陈某交代,其大学毕业后因个人原因不愿参加工作,长期在家待业逃避现实。因无经济来源,一直在家“啃老”并经常与家人发生矛盾,情绪压抑。
案发当天,陈某看到银行ATM机网点有人出来,便临时起意有了抢钱的想法,便通过恐吓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我当时就想发泄情绪,寻求刺激搞点钱花,没有考虑后果。”审讯过程中,陈某此时才后悔不已。虽然陈某抢劫的金额不大,但其行为已涉嫌抢劫罪,其毫无底线的一时冲动已酿成大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罗田警方依法对陈某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未成年在某酒店被性侵
据法治日报消息,近日,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发生在某酒店的性侵未成年人案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害支持起诉。
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酒店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未经询问酒店
放任男子带未成年人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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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31日下午,成年男子沈某及其朋友方某朋在明知小玲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将其带至红安县某酒店。方某朋独自在酒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后,沈某与小玲进入房间,沈某、方某朋轮流对小玲实施性侵。
2022年8月15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沈某、方某朋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沈某、方某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11年9个月。
案发后,小玲辍学在家,不愿与他人沟通交流,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侵害。
“涉案酒店没有依法履行住宿登记、入住询问及强制报告等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被害未成年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办案检察官、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王宏丽认为,应当依法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在征求小玲及其监护人意见,并确认他们有维权意愿后,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被性侵女孩向涉案酒店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酒店违反法定登记义务存在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沈某、方某朋二人的犯罪行为共同造成小玲损害结果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超七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因宾馆等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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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然而,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系统梳理近3年来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超七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酒店、宾馆等住宿经营者、管理者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不如实登记身份信息所致。
2022年12月,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该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涉案酒店进行停业整顿,并予以行政处罚。
随后,红安县公安机关开展了专项清查行动,重点对宾馆、酒店行业接纳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查验,先后对3家宾馆作出行政处罚。
医院、旅馆都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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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等具有“强制报告”义务。
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前不久,一例“女童检查异常医生强制报告”的案例,就曾引发广泛关注。
据了解,江苏宿迁泗阳县的一家医院接诊了一名身体异常的女童。医生发现其很可能遭遇了侵害,第一时间留存了相关证据线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警方侦查,藏在孩子身边的性侵者刘某某被揪出,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消息,江苏淮安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避免出现医生不知道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敢报告等问题。
5名大学生被行政处罚
现在,许多在校大学生为了增长社会阅历,丰富业余生活,往往会选择找一份兼职,但他们中有少部分学生或轻信他人谎言,或被利益所蛊惑,最终成为了诈骗分子手中“待宰的羔羊”,在不知不觉中,沦为了电诈犯罪的“工具人”。
张某是黄冈市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5月13日,其被民警带到团风水陆派出所接受调查。原来,想挣点零用钱改善生活的他,将自己的电话卡出售,在3月-5月期间非法获利500余元。
近期,不法分子将目标瞄准了在校大学生这个群体,引诱他们向不法分子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将他们的电话卡、银行卡用于实施洗钱等犯罪活动。部分大学生不学法,不知法,直至民警要对其依法处理时,才如梦方醒。近日,团风水陆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5名帮助电信诈骗的在校大学生。
5月10日,团风水陆派出所依托“情指行1+5”警务机制研判中的得到线索,某高校内有学生购买电话卡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为了净化校园风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晶高度重视,当即安排水陆派出所与校方合作进行摸排,核查相关线索。5月13日,民警将涉案的6名大学生依法传唤至所内接受调查。
“当时就觉得这是个赚钱不需要什么成本的事儿,想着只是出借银行卡,自己也没有参与什么活动,应该没关系,”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3月24日,张某从同学闻某处得知可以通过出售电话卡赚钱后,便联系上夏某,二人于次日前往营业厅办理了6张电话卡,然后通过快递寄给收卡人陈某,张某从中获利439元。
4月初,看着手头愈发拮据的张某又通过某APP认识了一名不法分子,对方告知其“拨打电话就可以赚钱”, 刚开始的时候,张某还有些担心,但尝过之前的“甜头”,他决定接下这个“美差”。只需准备两部手机,一部用来拨打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另一部用来给对方拨打电话,并打开免提,由对方实施诈骗,作为报酬张某每拨打一个小时诈骗电话,可获得20元“好处费”。
张某自从干了“接线员”这活儿,分别向同学姚某、余某和秦某等三人借用多张电话卡用于诈骗,并分别支付三人200至300元不等的费用,事后张某从中获利140元。 电信诈骗团伙之所以找人提供这样的拨号服务,其目的就是隐藏自己真实的通讯地址。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对张某、夏某等5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
“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账户存款工具,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等账户存取工具,别为了蝇头小利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晶表示,提高学生群体学法知法守法以及防范意识刻不容缓。
来源:平安团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