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童坠亡案”一审判决出来了!女童父亲表示会继续上诉。

  那年初夏,某游戏贴吧里出现了一条求助帖!

  发帖人年仅两岁的妹妹,意外坠楼身亡!

  

  让我们先来看一看这条微博的内容。

  

  两天前的晚上,

  一名不足两岁的年幼女童,

  因为保姆失职和窗台太低等原因从八楼坠下,不治身亡。

  直到十天后,这件事才上热搜,引起广泛关注。

  

  半年后,

  小樱桃患有癌症的外婆因为悲伤和自责放弃化疗,

  陪小樱桃一起长眠地下。

  

  事发十个月后,案件开庭。

  

  近日凌晨,

  等待宣判结果的陈某给女儿小樱桃写了一封信。

  

  上午9时,

  这起“女童坠楼案”的一审宣判终于出来了。

  

  失职的保姆判一缓二。

  坠楼女童小樱桃的父亲不认可这一结果,

  准备继续申请将罪名变更为“间接故意杀人”。

  

  这起案件的判决到底合不合理呢?

  我们先来梳理下案发当天的全部经过。

  01

  事发当晚,保姆吴某带着小樱桃,

  两人乘电梯到一楼,准备去小区玩滑板车。

  电梯下行时,吴某看了会手机。

  快到一楼时,放下手机,招呼着“走了”,

  并阻止小樱桃想按电梯按键玩的行为。

  

  走出电梯间时,笔者发现了一个细节。

  吴某的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拿着滑板车。

  而小樱桃的小手也正抓在滑板车上,

  可以看到小樱桃的手腕和吴某的手是交叠在一起的。

  

  左手拿着手机不方便牵孩子,右手又感觉到了孩子的手。

  或许这就是吴某没有好好牵着小樱桃走出电梯的原因。

  当吴某往电梯外走时,

  小樱桃的右手还扒在电梯上,左手松开了滑板车。

  

  吴某走出电梯,

  回头看这才发现电梯在闭合,而小樱桃还没出来。

  她试图用滑板车阻挡电梯关闭,但是失败了。

  

  电梯08秒开启,

  吴某14秒完全走出电梯,然而16秒电梯已经完全关闭。

  人刚走出去才两秒电梯门就闭合,这也太快了!

  

  之后的三十秒里,

  小樱桃在电梯里害怕地哭喊,让人心疼。

  而吴某在外面安慰她不要怕,

  并不停按电梯开关,希望能打开电梯。

  

  可是恰好另一部电梯此时也在一楼,

  吴某始终没能打开小樱桃所在电梯的门。

  

  就在这时,电梯无故开始运行,并停留在8楼。

  无助的小樱桃看电梯门终于打开,便哭着走出监控范围。

  

  之后吴某开始寻找小樱桃,

  七分钟后打电话给陈某,两人一起寻找。

  后来终于在二楼平台上找到了坠楼的小樱桃。

  

  陈某连忙带女儿去医院急救,

  但寻找小樱桃的时间太长耽误了抢救,

  最终没能挽回这条年幼的小生命。

  

  不满两岁的生命就这样离去,谁该为此负责?

  02

  理清“坠楼案”的全过程,我们再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吴某把女童忘在电梯属于无心之失,

  同时及时自首,配合调查,所以情节较轻。

  她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图源《刑法》)

  参考我国《刑法》条文,

  保姆吴某情节较轻,判刑一年是符合规定的。

  同样的判决并不是第一次,2020年的一起儿童坠亡案,

  存在过失的保姆,判决结果也同样是判一缓二。

  

  可以说,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判决结果是合理的。

  作为两岁幼童的保姆,

  吴某应该预见幼童独自呆在电梯中的危险性,

  却因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没有预见到。

  

  这也导致电梯停在八楼后,

  幼童走出电梯爬上窗台,最终坠亡。

  吴某的过失行为与小樱桃的死亡结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小樱桃的父亲陈某对目前的审判结果不满意,

  他认为吴某的罪名应当是“间接故意杀人罪”。

  这一罪名又是如何判定的呢?

  

  对于本案的保姆吴某,

  笔者认为,

  她在电梯关闭时,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大意对两岁幼童来说是不安全的。

  但并不会想到,小樱桃会因为自己的无心之失坠楼,不满足此罪的认知因素。

  

  同时,吴某有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来补救,

  虽然并没能改变小樱桃坠亡的结果,但主观上并不存在“放任态度”。

  笔者认为法院的宣判是符合刑法要求的。

  只是这一结果对痛失爱女的小樱桃父母来说,太难以接受。

  

  对于小樱桃留在电梯的解释,吴某确实有撒谎。

  通过监控可以看出,

  小樱桃不是自己返回的电梯,而是根本就没下电梯。

  陈某认为保姆对此事有所隐瞒,会再次上诉。

  之后会如何发展,还要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安排。

  03

  要对此案负责任的,不止保姆吴某一人。

  

  前文中有提到,

  导致小樱桃坠亡的一些客观因素。

  

  这是小樱桃坠楼的窗户,

  她脚踩着黄圈处的台阶,爬上红圈处的窗台,

  往下探头时从大开着的窗口处坠下。

  这窗台是有多矮,才能让不到两岁的幼童爬上去?

  

  小樱桃坠落的窗台不足五十厘米高,

  窗户的开启度极大,打开后有很大的空间,

  别说小孩子,瘦一些的成年人也能从这跳下去。

  

  并且楼道内没有安装监控,窗口没有防护栏,

  窗外也没有设置防止坠落的装置。

  

  如果说,吴某粗心大意把小樱桃忘在电梯上,

  是她坠楼的“间接条件”。

  那么,毫无防护措施,开着的窗户,

  就是导致小樱桃坠楼的“直接原因”。

  

  (图源《高层建筑窗户设计规范》)

  按照高层窗户的设计规范,

  小樱桃所住高层建筑的窗台低于0.80m,且没有加装护栏。

  显然是违反规范的,开放商应当为此负责。

  

  (图源百度贴吧-杭州吧某帖内容)

  笔者了解到,小樱桃家所住小区是杭州世纪新筑。

  早在2014年,就有住户反映过物业存在问题。

  两人乘坐的电梯为什么关门那么快?

  电梯又为何无故上升到8楼?

  当时电梯的情况明显是不正常的。

  

  2017年3月,曾发生过十二岁男孩坠楼的事件。

  经过抢救男孩脱离危险。

  这件事显然没有引起旧物业和开发商的警觉,

  不然小樱桃的惨案也不会上演。

  

  2020年新物业接手该小区,对窗台问题同样不够重视。

  “女童坠楼案”事发第一时间,

  新物业并没有及时安装护栏,一段时间之后才安装上。

  

  令人感到惋惜,如果17年时就提高警惕,

  意识到建筑窗台高度存在安全隐患,早早地排查隐患。

  小樱桃或许就不会因此丢掉自己年幼的生命。

  不只开发商和物业,吴某所在的家政公司也难辞其咎。

  

  陈某为小樱桃寻找保姆时,

  吴某所在的中介公司宣传其是“金牌保姆”,

  并展示了吴某所拥有的高级母婴护理师证。

  但查询证书编号,发现这个证书是假的。

  

  发证书的机构根本没对吴某进行过专业的培训。

  或许这也是吴某不够细心、专业,没有先把幼童带下电梯自己再出来的原因。

  小樱桃的惨案已经酿成,

  怎样让和她同样年纪的幼童远离危险,

  平平安安地长大,是我们应该深思的。

  04

  首先,开发商在开发时,

  就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建筑规范来建设楼房。

  该有的防护网,安全护栏一定要有。

  在源头上,避免危险因素的产生。

  

  物业也要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日常工作中要尽到管理的责任,及时发现隐患并加以整改。

  绝对不能交物业费时蹦出来收钱,平时见不到人。

  没有问题就无所事事,出现问题就当“缩头乌龟”。

  

  对于幼童的照顾,

  还是应当以自家长辈为主。

  毕竟谁家的孩子谁心疼,

  花钱请来的保姆总是没有自家人对孩子用心。

  

  近年来保姆伤害看顾儿童的案件不在少数。

  育儿嫂喂孩子安眠药,方便自己带孩子的新闻难道还少吗?

  但话虽如此,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忙于工作,无暇照顾孩子。

  迫不得已才选择育儿嫂代替自己看孩子。

  

  对于这种情况,在育儿保姆的选择上一定要慎之又慎。

  首先是家政公司的选择。

  要选择有专业资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家政公司。

  

  保姆的证书一定要是国家权威机构的,

  而不是花些钱就能买到的“假证书”。

  保姆一定要选择有责任心,对孩子有耐心的。

  

  选好了人选也不意味着万事大吉。

  即使有保姆照看,父母也要多关心孩子的情况。

  可以选择家中孩子常呆的地方安上监控,

  上班时也能抽空看看孩子的情况。

  

  小朋友身上挂一个小相机,出门在外也能了解孩子的情况。

  父母平时也要多给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让小朋友知道躲避危险,不要往高处攀爬,教小朋友电梯的简单使用方法。

  

  郑州也曾有2岁幼童独自进电梯,

  幸好平时有教过孩子按自己的楼层,小朋友才得以安全回家。

  05

  总结一下,小朋友的安全问题,

  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要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必须选择保姆时,要尽量选择有责任心的人。

  

  针对目前家政行业存在的种种乱象,

  国家也要加大监督的力度,

  让市场有更多优秀育儿保姆可以选择。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

  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呵护他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