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明确“不利于红嘴鸥健康的食物”

  ■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张小燕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保护昆明人的老朋友红嘴鸥,5月12日,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举行《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观赏的规定(听证稿)》(以下简称《规定》)听证会。听证会上,来自昆明各县(市)区、省市相关部门、“春城热线”的市民评论员等19名听证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其中,多名听证代表建议,应对《规定》中“不利于健康的食物”进一步明确。

  背景

  人大代表多次提出

  立法保护红嘴鸥

  红嘴鸥自1985年飞临昆明越冬以来,每年10月如约而至,次年3—4月离开,多年来从未间断、从不失约,已经成为昆明的一大城市景观、一张亮丽名片。但近年来,“投喂油渣”“非法抓鸥”等不文明观鸥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对红嘴鸥造成了伤害,还给昆明城市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2022年,昆明市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等18名盘龙区人大代表,首次提出就红嘴鸥相关管理工作进行立法,希望昆明市制定红嘴鸥保护条例。当时,市人大经过多方论证认为:目前已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对相关问题已有规定,单独针对一种物种进行立法,在必要性和可操作性上有待研究。

  2023年,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春光代表再次就制定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提出建议。经市人大反复论证和研究,认为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不文明观鸥行为,制定出台相关规定,符合“小切口”立法“小、快、灵”的立法目的,故将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确定为地方性法规审议类项目,今年6月要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高效推进《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的规定》的立法工作,在前期开展红嘴鸥保护、鸥粮生产销售实地调研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省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当前红嘴鸥保护实际,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形成了听证会的征求意见稿。同时,针对昆明市红嘴鸥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题研究,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海埂大坝等重点区域观鸥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观鸥区域的规范和管理。

  通过此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红嘴鸥保护管理相关工作,为全市红嘴鸥观赏、投喂和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推动红嘴鸥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规定

  明确文明观赏红嘴鸥

  倡导行为与禁止行为

  《规定》明确了文明观赏红嘴鸥倡导行为。包括:为保持红嘴鸥的野生动物习性,原则上不进行投喂;红嘴鸥野外食物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在陆地区域补充投喂符合《红嘴鸥补充饲料》标准的饲料,在投喂时应当避免造成水体污染;远距离观赏和投喂红嘴鸥,避免近距离接触等。

  此外,明确了禁止行为的内容,包括:禁止违法猎捕红嘴鸥;禁止伤害、捕捉、猎杀和买卖红嘴鸥;禁止投喂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利于其健康的食物和物品等。

  市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的规定》(听证稿)是一个促进性、提倡性的立法,倡导文明观赏红嘴鸥,所以没有规定过多的处罚条款。加上新设行政处罚审查严格,本《规定》行政处罚以执行上位法为主。   

  现场

  “划定补充投喂的陆地区域”

  多条代表建议被予以采纳

  听证会上,针对《规定》,听证代表纷纷建言献策,提出自己的建议。听证代表张颖表示,从水体保护的角度,建议在“禁止性行为”中增加“禁止向水体抛撒投喂鸥粮”。

  另外,针对《规定》中提出的“禁止投喂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利于其健康的食物和物品”,张颖提出,应对“不利于健康的食物”进一步明确,有利于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对此,听证代表赵雪冰的建议与之不谋而合。

  针对《规定》中提出的“远距离观赏和投喂红嘴鸥,避免近距离接触”,听证代表龚顺波表示:“‘近距离接触’不太好界定。很多游客投喂时,把面包放在手里吸引红嘴鸥过来,还有把鸥粮放在头上,这些行为算不算近距离接触?这些内容都要进一步明确。”

  听证代表王彩江表示,《规定》中指出,红嘴鸥野外食物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在陆地区域补充投喂符合《红嘴鸥补充饲料》标准的饲料。“我建议,应在陆地区域划定投喂补充饲料的具体区域,这样便于管理,也便于打扫保洁。”

  对此,市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增加补充“明确划定区域”的建议予以采纳。倡导陆地区域投喂,言下之意,即不建议在水体投喂。

  听证代表提出的“‘避免近距离接触’的提法应进行修改完善”的建议,现场也被予以采纳。市林草局表示,所谓“近距离”不太好操作,按照合议改成“保持适当距离观赏与投喂”“根据专家建议,野生动物避免近距离接触,涉及病毒”等。

  此外,针对《规定》中提出的“红嘴鸥野外食物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在陆地区域补充投喂符合《红嘴鸥补充饲料》标准的饲料”,听证代表谢鑫提出疑问:“对红嘴鸥进行补充投喂的是工作人员还是游客?”

  对此,市林草局负责人进行了解答:对红嘴鸥进行补充投喂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义务监督员免费投喂,一部分是市民投喂,市民需要购买适合红嘴鸥食用的饲料进行投喂。根据专家建议,红嘴鸥是野生动物,不建议投喂,但当受天气等因素影响,红嘴鸥体力不支时,可以进行适当投喂。

  该负责人表示,会后,市林草局将认真总结梳理各听证代表反馈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严控时间节点,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律审核专项工作,并通过问卷调查、现场宣传等方式持续营造氛围、引导社会舆论支持立法工作,确保制定出高质量的《规定(草案)》在今年6月按期提交市人大审议。

  ※新闻延展

  伤鸥抓鸥事件屡现

  ●2016年:滇池大坝一个月发生7起抓鸥事件

  “11月16日,一名女子抓住红嘴鸥的脚拍照;11月23日,一名游客同样抓着红嘴鸥的脚拍照;同样的事,在11月29日也发生一起……”2016年11月,在滇池大坝值守的护鸥队员累计抓获7名伤害红嘴鸥的人。其中,仅11月30日,就发生两起,其中一名抓红嘴鸥拍照并与护鸥队员发生争吵的女游客,被森林公安立案处理并行政处罚625元。

  ●2017年:男子抓鸥拍照并放话要当“下酒菜”

  2017年11月,5天内发生4起抓红嘴鸥拍照事件。

  12月18日,有网友爆料,在大观楼公园内,一名男子抓住一只红嘴鸥拍照,还将照片上传到了朋友圈,并且配文说“今天抓了一只(红嘴鸥),喝酒的来了”!此事引起网友愤怒,随后,男子删除了这条朋友圈。

  ●2019年:抓鸥男子现身滇池大坝向公众道歉

  当年12月,短短9天时间,滇池边至少发生7起抓鸥事件,抓鸥者大多是外地游客。

  一名男子发布一张自己手抓红嘴鸥的图片,还配上了多张在滇池大坝拍摄的红嘴鸥照片,此举立即引起网友谴责并向西山森林公安举报。经森林公安调查,该男子意识到错误,接受相应处罚并现身滇池大坝向公众道歉。西山区森林公安分局决定对他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的林业行政处罚。

  ●2023年:一家人抓鸥引公愤

  2023年1月31日,网友爆料昆明海埂公园有男孩在喂食红嘴鸥过程中抓鸥,并打算强行塞进罐子,家长还在一旁帮忙。2月1日,昆明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证实,他们通过监控视频对比脸部,已确定了涉事男孩及其父母的信息,并联系上相关涉事人员。“目前先让他们写悔过书,随后将悔过书上传给昆明市环境生态局林草大队,具体处罚由林草大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