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几名小学生课间打闹造成一人牙齿缺损,因赔偿问题引纠纷...

  近日,藤州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简介

  小吴(化名,9岁)、小卢(化名,9岁)是藤 县某小学学生,小卢在下课玩耍跑动中不慎撞倒站在教室门口走廊的小吴,导致小吴一颗牙齿1/3切角缺损。小吴的监护人多次找到小卢的监护人协商人身损害赔偿事宜未果。为了避免事件进一步升级恶化,该小学到藤州司法所请求介入调解该赔偿纠纷案。

  调解过程

  藤州司法所调解人员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积极与两学生的监护人取得联系。起初,小吴、小卢的监护人对该案的分歧较大,相互责怪,小吴的监护人认为小卢有故意冲撞小吴的举动,并且在小吴受伤后小卢监护人没有尽到应有的赔偿义务,要求小卢监护人赔偿牙齿受伤修复费用、后续检查医疗费用、家长误工费护理费等。而小卢的监护人则认为这只不过是一次小意外,认为对方要求赔偿费用过高,不同意赔偿。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调解员到小吴、小卢就读的学校走访,查看了学校的监控录像,确定事情发生在课间,是小卢在玩耍跑动时冲撞到了在走廊上的小吴,无意造成了损害。调解员也查看了该校的规章制度、校务记录和小卢、小吴所在班级的安全教育记录,并向小卢和小吴所在班级的学生了解到,该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反复强调不能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在小吴受到伤害后老师也及时进行了处理。

  调解结果

  在此前提下,调解人员仔细梳理案件情况、争议焦点,多次组织双方监护人沟通劝导,一是情感化引导,从为人父母的角度劝说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互谅互让。二是明法释理,认真地给双方当事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让卢某某监护人认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经过调解人员依法寓理的劝说下,小卢的监护人首先向小吴的监护人道歉,小吴表示了谅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小卢的监护人将赔偿款一次性交付给了小吴的监护人。至此,一起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成功调解,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点评

  面对涉未成年人调解案件,藤州司法所将以教育引导、温情感化等工作方法处理涉未成年人的纠纷案件,并结合法治副校长身份进行法治宣传,帮助同学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全方位、多层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学校和家长一起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来源:藤县司法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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