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判了!陈某,十一年三个月!
本以为是一段美好的爱情
没想到却是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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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
已婚男陈某谎称未婚,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单身女性,不到半年时间诈骗受害人50余万元。
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陈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
近日
居民林女士拿着一面
写有“神警雄风、罪犯克星”的锦旗
来到翔安公安分局新店派出所
递到民警朱逸晨手中
感谢他辛苦奔波
成功抓住了诈骗分子
女子被骗50余万元
陈某已婚,有孩子
谎称自己是单身、富二代
林女士与其在一起后
竟被骗了50余万元!
2020年7月
林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男子陈某
经过几个月的聊天
双方感情迅速升温
其间
陈某先是送给林女士一部手机
随后又以林女士的名义
通过贷款为其购置了一部二手豪车
很快
林女士被举止优雅
出手阔绰的陈某所吸引
双方确定了恋人关系
陷入热恋的林女士并没有怀疑,她先后多次向陈某银行账户汇款转账达50余万元。
开始时,林女士确实收到了陈某转来的“分红款”。
2020年12月,林女士意外发现陈某已婚并育有一个孩子。
她立即提出分手,并要求陈某退还自己的投资钱款。不料,陈某多次找借口拒绝退还。
林女士要钱无果后
向警方报警求助
民警迅速立案侦查
接到报案
新店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
其间,民警发现
陈某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有误
经过比对研判
陈某的真实身份被确认
“最初以为这是一起经济纠纷。”
据民警介绍
陈某十分狡猾,他不仅隐瞒了身份,还提供了相关依据证明自己真的有投资渠道。然而,民警经过侦查发现,陈某并没有将林女士的钱款用于投资,他所说的投资渠道都是虚构的,目的是为先博取被害人信任再伺机骗钱。
同时,民警还发现
陈某与另一名女性受害者仍在接触中
其诈骗手段与林女士如出一辙
为防止更多受害人被骗
证据确凿后
新店派出所迅速集结精干警力
前往陈某住处将其抓获
审讯时
陈某对自己以恋爱名义
诈骗他人钱财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四月,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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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西晨报记者 张雅雯,通讯员 于鲁川
编辑:周详
校对:张铭革
审核:郑舒平 陈祥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