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至暗时刻

  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四十三岁,是苏轼一生至暗时刻。四月被调任湖州的苏轼,按照惯例向宋神宗上表致谢。他的《湖州谢表》,这本是一篇例行公事的官样文章,但苏轼是大诗人,也是才情使然,笔端常带感情,即使官样文章,也忘不了加上点个人色彩。

  在他的谢表中有这么一句“知其生不逢时,难以追陪新进;查其老不生事,或可牧养小民”,这多少有点发牢骚的意味。主张变法的一些人就抓住这个机会,严厉地指责苏轼以“谢表”为名,故意讽刺朝廷,妄自尊大,同时发泄对新法的不满,请求对他加以严惩。

  

  御史何正臣、舒亶、李定等人,从苏轼的大量诗作中挑出他们认为隐含讥讽之意的句子,断章取义,罗织罪名。一时间,朝廷内一片倒苏之声。没过多久,苏轼就被朝廷免职,押送京城,逮捕入狱,交御史台审讯。

  那些和苏轼走得比较近的亲友,比如苏辙、张方平、司马光,甚至连已经去世的欧阳修和文同等20多人都受到牵连,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乌台诗案”(乌台,即御史台,因其上植柏树,终年栖息乌鸦,故称乌台)。

  

  苏轼入狱后,一直照顾他的是他的长子苏迈。在最后将要判决的时候,苏迈每天都要去监狱给苏轼送饭。因为父子不能相见,于是暗地约定,平常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送鱼就表示是判决死刑,以便他做好心理准备。

  有一天,苏迈刚好有急事,没有办法给父亲送饭,就委托他的一位朋友代劳,但是苏迈忘记告诉朋友这个约定。也是这个朋友为人仗义,就送了很多苏轼喜欢吃的菜,估计其中就有“东坡肉”等,这些菜其中恰好就有一条鱼。苏轼见此大惊,觉得自己已经难逃一死,绝望的他就给他的弟弟苏辙写了两首绝命诗,以此留下纪念。

  

  苏辙看到哥哥的绝命诗,禁不住痛哭流涕,悲痛万分。苏辙立即向宋神宗上书,希望可以用自己的官爵来赎苏轼的罪。事实上宋神宗一直很欣赏苏轼的才华,并没有要将他处死的打算,只不过想借此案警告那些反对变法的官员而已,有点杀鸡儆猴的政治考量。

  朝廷中也有很多人都在给苏轼求情,就连赋闲在家的主张变法的王安石也在极力劝说神宗,王安石上书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甚至搬出了宋太祖定的基本国策“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者”,最终这场诗案因王安石“一言而决”,苏轼得到从轻发落,贬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受当地官员监视。

  

  然而挫折并没有改变苏轼豪爽的性格,正是在黄州时,他写下了千古名篇《念奴娇·赤壁怀古》:“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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