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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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民族团结之花盛放

  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兴和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将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着力强化思想意识,汇聚民族团结思想力量

  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将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同主题教育、党日活动、例会学习、文体活动相结合,同时,以党组、支部、部门、个人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进一步凝聚干警思想认识,自觉树立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自觉,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在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中。

  二、着力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民族团结氛围

  依托法院审判职能,在“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门户网站、LED大屏、宣传栏等载体,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和典型案例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新思路、好做法。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日,组织干警深进行民族团结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法官干警利用日常办案时机,积极送法送温暖,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共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着力发挥审判职能,保护少数民族群众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尊重当事人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按照当事人诉求,委派精通蒙语干警与群众交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

  派出法庭审理了一起原告陈某诉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原告陈某是蒙古族,一直生活在呼伦贝尔较为偏僻的牧区,汉语使用不便利,在案件沟通和审理交流中有很多障碍。我院受理案件后,为确保诉讼程序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委派精通蒙语的法官助理,将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蒙语向原告人陈某详细说明。调解中,法官耐心原告人陈某交流,理解不充分处由蒙古族干警进行解释解答,整个调解过程无语言交流障碍,效果良好,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陈某依法要回了欠款14万元。

  四、着力优化司法服务,探索民族团结特色服务

  充分发挥蒙古族干警的语言优势,开展双语引导、双语法律咨询、双语调解等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减轻因语言不便带来的诉累。蒙古族干警深入人大代表家中,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苏木山旅游区,设立旅游矛盾纠纷调解处,选派精通蒙语干警担任法官助理,有利于解决辖区内群众涉旅游纠纷矛盾,为兴和县全面打造面向的首都“后花园”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五、着力建设法院文化,创新民族工作法德润心

  建设约300平方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厅,围绕“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展现了我院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开展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体现了我院在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工作上的突出成就,向参观者阐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我们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意义,给参观者以精神感召,从而起到教育引导的作用。

  六、强化干部选人培养,激励少数民族干警激情

  长久以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人才的招录、培养和任用,全院现有少数民族干警19名,其中2名少数民族员额法官,4名少数民族法官助理。经过多年的培养和历练,1名蒙古族干部走上了院领导岗位,并成为了法院审判事业的中坚力量。

  兴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指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履职尽责,担当有为,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兴和这片热土盛开的更加绚丽多姿、花开不败!

  原标题:《【民族团结进步】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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