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增本土“1+21”!广佛线一站点恢复运营
11月13日0-24时
广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19例
广州189例,深圳2例,珠海1例,汕头1例
佛山1例,韶关4例,河源1例
东莞1例,阳江1例
茂名10例,清远8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941例
广州3876例,深圳4例,珠海2例,汕头1例
佛山21例,韶关1例,梅州3例
惠州1例,东莞16例,中山2例
阳江2例,茂名7例
清远3例,揭阳2例
另有488例本土无症状转确诊病例(广州467例,珠海2例,韶关1例,茂名7例,清远11例)。
11月13日佛山新增本土阳性22例
11月13日0—24时,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例;其中19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 1例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1例在跨区域协查人员中发现,1例在主动就诊人员中发现。
截至11月13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51例(其中境外输入399例)。
新增本土阳性人员情况
个案1-个案6居住在禅城区张槎街道,个案7居住在南海区丹灶镇,个案8居住在南海区桂城街道,个案9居住在南海区大沥镇,个案10居住在南海区里水镇,个案11、12居住在三水区白坭镇,个案13-个案17居住在三水区西南街道,个案18旅居在三水区乐平镇。以上人员均作为我市已报告病例的密接纳入隔离管控,11月13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19居住在顺德区容桂街道,作为外省返佛的涉疫风险重点人员纳入隔离管控,11月13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0居住在顺德区大良街道,为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11月13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1为外市来佛人员,11月12日从外市来到南海区大沥镇,11月13日接外市通报协查,当天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22居住在高明区荷城街道,到发热门诊就诊,11月13日核酸检测阳性。
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等,个案22诊断为确诊病例,其余个案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有关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以上人员涉及的重点场所见附表。
请近期出市出省的来佛返佛人员务必在返佛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佛后进行核酸“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近期曾到过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地市的跨市通勤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佛返佛。请务必于来佛返佛当天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未遵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经营场所务必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入场所人员落实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凭有效核酸证明进入。
海珠区部分公共交通恢复运营广佛线一站点恢复运营
今日凌晨,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最新通告:
11月14日起,调整东晓路接昌岗路以西,科韵路以东区域的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此外,海珠区部分区域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互联网自行车恢复运营
海珠区
调整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详情及示意图公布
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社会面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起调整东晓路接昌岗路以西,科韵路以东区域(详见示意图)的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社区管理。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市民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确需外出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离穗或跨区流动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社区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强化交通管控。地铁、公交恢复运营,其他车辆(含出租车、网约车、社会车辆、电动车、自行车等)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有序流动。
三、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序恢复正常秩序。属地、部门、单位、个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安排专人落实测温、扫验场所码、佩戴口罩和“1米线”等要求,切实加强常态化防控措施。商超、农贸市场、美发店按最大接待量的75%限流开放。进入经营性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强化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养老院、月子中心等特殊场所继续封闭管理。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继续暂停服务。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恢复营业,禁止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不举办各类宴会。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不得在公园、广场等区域组织参与广场舞、棋牌、合唱等聚集性活动。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11月14日起,海珠区部分区域
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恢复运营
根据《海珠区关于继续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市交通运输部门于11月14日运营时间起,恢复海珠区东晓路接昌岗路以西、科韵路以东范围内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互联网自行车服务,海珠区其他区域范围内地铁、有轨电车、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互联网自行车继续暂停服务。
地铁、公交恢复情况如下
地铁方面?
根据市政府部门通知,11月14日运营时间起,二号线市二宫站、江南西站,四号线万胜围站,八号线同福西站、凤凰新村站、沙园站、万胜围站,广佛线沙园站恢复正常运营服务。
截至11月14日,线网停止对外服务的站点请戳图
公交方面 ?
一、恢复公交站点:
公共汽车保利天悦站、黄埔村南村口站、黄埔村站、黄埔村总站、黄埔古村总站、琶洲村站、琶洲石基村(黄埔古港)总站、琶洲塔公交总站、琶洲塔公园站、琶洲塔站、叁悦广场站、宸悦路站、宸悦路总站、石基村口站、万胜围站、万胜围总站、新滘东隧道口站、新港东路东站、新洲科技园站、新洲码头站、新洲码头总站、新洲前站、新洲总站、杨青村站、仑头立交站、北山站、宝岗大道北站、宝岗大道南站、宝岗大道中站、宝岗大道总站、宝业路口站、宝业路站、滨江西路(洲咀大街)站、滨江西路站、草芳围站、昌岗西路站、大基头(木偶艺术剧院)站、大基头(木偶艺术剧院)总站、大元帅府站、大元帅府总站、地铁市二宫站、东晓路(天园路口)站、纺织路站、凤凰岗站、凤凰岗总站、凤凰新村(宝业路口)站、革新路(光大花园)总站、革新路口站、革新路站、革新路总站、工业大道口站、光大花园站、广医二院站、广东药学院站、广东药学院总站、海幢码头站、海幢寺站、海印桥南站、海珠桥底站、海珠桥脚站、海珠区妇幼站、海珠涌大桥北、海珠涌大桥南、洪德路站、华海大厦站、基立村站、基立下道站、江南大道北站、江南大道口站、江南大道中站、江南西路站、江南西路总站、江南新村(骨伤科医院)站、江南新村站、江湾桥南站、金沙路站、梅园西(地铁凤凰新村站)、南村站、南华东路站、南华中站、南田路站、南田路总站、南田西站、前进路站、堑口码头(一劳大旧址)站、堑口站、沙渡路(北大附中)站、沙园站、石涌口站、市二宫站、市红会医院北门总站、市红会医院站、太古仓路总站、太古仓码头站、太古仓站、天园路站、同福西路站、同福中站、万寿路东站、万寿路中站、万寿路总站、西基东站、信和广场(昌岗中路)站、橡胶新村站、远安路南站、远安路站、云桂村站、仲恺路站、洲头咀公园站、怡安花园朗晴居(素社)站、榕景路站等站点。
二、全线恢复公交线路:
公共汽车16、28、112、113、114、183、191、194、222、243、299、487、811、813、864、989、B25、B5、B8、大学城1线、大学城2线、大学城4线、夜100、夜36、夜79、夜89路等线路。
三、部分恢复公交线路:
公共汽车5(环市西路(壹马大厦)总站—云桂村站)、8(泮塘总站-石涌口站)、10(恒福路总站—沙园)、24(云台花园总站-石涌口站)、25(大坦沙(市1中)总站—信和广场(昌岗中路)站)、31(解放北路总站(应元路口)—沙园)、44(车陂总站—信和广场(昌岗中路)站)、70(芳村花园南门总站-信和广场(昌岗中路)站)、75(芳信路(郭村小区)总站-沙园站)、93(景泰坑总站-云桂村站)、夜4(恒福路总站—海印桥南站)、夜7(广州火车站(草暖公园)总站—沙园站)、夜8(广州火车站(草暖公园)总站—云桂村站)、夜16(城西花园总站-华海大厦站)、82(芳村大道西(滘口客运站)总站-南村)、123(革新路(光大花园)总站-广佛路口(滘口客运站))、137(动物园南门总站-琶洲大桥北)、250(石榴岗总站-江南新村)、285(云台花园总站-江南新村)、544(广州体育馆总站-南村)、546(机场路总站-大沙头游船码头)、764(天坤三路总站-琶洲大桥北)、夜30(罗冲围(松南路)总站-云桂村)、夜32(柯子岭(河田路)总站-华海大厦)、夜33(芳村大道西(滘口客运站)总站-华海大厦)、226(恒宝总站--信和广场(昌岗中路站)、244(黄石东(白云尚城)总站--信和广场(昌岗中路站)、244A(汇侨新城总站--信和广场(昌岗中路站)、264(广仁路总站--江湾桥南站)、276(万科四季花城总站--云桂村站)、812(东漖教师新村总站--广医二院站)、823(棠溪车场(粤溪北路)总站--云桂村站)、夜22(石井潭村总站--信和广场(昌岗中路站)、91(南方茶叶市场总站--珠光路总站、往珠光路方向绕行宝业路)、521(凰岗总站—凤凰新村宝业路口站)、夜3(凰岗总站—榕景路站)、527(罗冲围总站—海珠区妇幼站)、夜120(罗冲围总站—海珠区妇幼站)、527机电班车(机电技师学院总站—海珠区妇幼站)、59(白云路总站—南村站)、551(广州火车东站总站—南村站)、564(天河客运站总站-黄埔村总站,绕行新港东路转琶洲大桥)、182(云苑新村总站-江湾桥南站)、184(横枝岗(广医肿瘤医院)总站—海印桥南站)、186(广园新村总站-华海大厦站)、190(河田西路总站-广医二院站)、192(水荫路总站-华海大厦站)、206(滘口客运站-信和广场)、253(罗冲围-华海大厦)、262(新洲-万胜围)、273(河田西-华海大厦)、287(动物园南门-海印桥南)、夜29(滘口客运站-橡胶新村)、夜44(桥中-信和广场)、夜66(新洲-万胜围)、229(罗冲围(松南路)-大沙头游船码头、琶洲石基村(黄埔古港)-万胜围)路等线路。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防疫交通管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疫情动态信息,合理安排好出行,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配合测温。涉及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请就近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海珠区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新港街道
1.新港西路立新街23号。
2.双子星城A、B、C、D座。
3.穗发花园17、29栋。
4.康怡苑3、4、9、10栋。
5.顺华名庭4栋。
(二)南石头街道
翠城花园23栋。
(三)赤岗街道
1.愉景南苑小区礼贤轩A、B、C座,乐天轩A、B座,书雅轩A、B座。
2.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1、12、13、16、23、24、26栋。
3.新港西路214号大院4、6、10栋,新港西路218号。
(四)凤阳街道
晓园花苑651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域
(一)新港街道
1.新港西路立新街(除高风险区外)。
2.穗发花园10、15、16、22—25、28、30、31栋。
3.康怡苑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4.顺华名庭顺华街19、23号。
(二)南石头街道
翠城花园24栋。
(三)凤阳街道
晓园花苑649、653、655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7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赤岗街道赤岗东路279、281号。
二、沙园街道光大花园三期E8栋。
三、南石头街道栖玥街2-3号(绿地越秀海玥S1栋)。
四、江海街道敦和大厦A座;聚德花苑F37—F40栋、E29—E32栋,大塘幼儿园,聚德西小学;六福华庭小区(除D栋外)。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为何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取消中风险区判定?
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通知全文如下:(滑动查看)
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积极应对全球多轮疫情流行的冲击,最大程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抓好疫情防控和优化调整措施的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我国是人口大国,脆弱人群数量多,地区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一些地区的疫情还有一定规模。受病毒变异和冬春季气候因素影响,疫情传播范围和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适应病毒快速传播特点,以快制快,采取更为坚决、果断的措施,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集中力量打好重点地区疫情歼灭战。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而是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针,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落实党中央部署,积极稳妥抓好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
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三、强化风险防范,把应对风险隐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做好优化调整措施实施中的有序工作衔接,把握关键环节,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应对,确保疫情风险总体可控。
(一)关于风险人员管控。各地要严格做好集中隔离点的管理,避免隔离点交叉感染。指导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一旦检出阳性,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要加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的闭环管理和个人防护,避免工作期间感染。指导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一旦检出阳性,立即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
(二)关于风险区域划定。各地在疫情发生后,要及时划定高风险区并对外发布。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高风险区,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
(三)关于外防输入措施的调整。各地要做好集中隔离资源储备,规范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严格实施管理。加强入境人员居家隔离期间的规范管理。对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内外方和中方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等要求,严防“破环”。对核酸检测Ct值35—40的入境人员予以进一步甄别,24小时后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如核酸检测Ct值<35,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隔离治疗;如核酸检测Ct值≥35,一般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四、加强优化调整工作的组织保障
落实好优化调整防控措施,要突出抓好政策解读、培训指导和责任落实,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避免和消除对措施优化调整的误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大规模疫情的底线。
(一)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强调继续坚持我国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是为了防控更加科学精准,决不能造成放松疫情防控,甚至放开、“躺平”的误读。引导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的优化调整是基于病毒变异的特点,既是科学的更是必要的,争取广大群众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加强工作指导和各级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优化调整工作的指导,完善配套政策,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要义,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具体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面向各级防控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培训,推动提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基层防控一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培训、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有力有序推进防控措施优化调整,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任务。要充分认识抗疫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斗争本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看病就医等基本民生服务,尽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攻坚战。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既要反对不负责任的态度,不能落实不到位,造成防控风险放大,又要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把优化调整的措施抓扎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成效。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国家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2年11月11日
11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优化调整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发布会上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介绍,二十条优化措施涉及的优化调整是基于多地疫情防控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相关评估数据做出的。常继乐对大家特别关注的几条措施,做了详细解释。
一是密切接触者的管控措施由“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随着病毒变异,其潜伏期逐渐缩短,在5天内发现阳性的概率很高。
此外,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集中隔离时间由7天改成5天预计可节省大量隔离资源(约30%)。
同时,考虑到奥密克戎最长潜伏期为8天,5天集中隔离结束后实施3天居家隔离能最大限度管控住风险。
二是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评估显示,密接的密接人群规模大,但感染风险极低,阳性检出率仅为3.1/10万。通过及时判定并管控密切接触者,就能降低密接的密接转阳的风险,因为极低的阳性概率造成大量人员被管控,两害相权取其轻,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是取消中风险区判定。
评估显示,中风险区阳性检出率低,仅为3/10万。但中风险区划定后,导致大量人员被管控,出行和流动受到限制,同时消耗了大量基层工作人力。因此取消中风险区判定。
四是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
评估显示,高风险区外溢人员阳性检出率为4.9/10万,均在风险区域划定后7天内检出。高风险区阳性人员外溢主要与风险区划定不及时、范围不准确、协查不及时有关。发生疫情的地方要第一时间精准划定高风险区并对社会公布。
五是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
评估显示,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感染风险极低,阳性检出率为1.6/10万。通过闭环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可以及时发现感染者。
常继乐表示,二十条优化措施不是放松,而是要求更高了,要求更科学、更精准、更规范、更快速地开展疫情防控,把该管住的重点风险管住、该落实的落实到位、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充分利用资源,提高防控效率,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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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新佛山编辑部
来源 | 健康广东、佛山市卫生健康局、新华社、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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