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尽责齐抓共管 共织未成年人保护网自贡市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自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后,我市迅速行动,建立了以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为成员的强制报告联席会,协力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视察我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议题。在6月的专题视察中,视察组认为,经过两年努力,我市初步建立起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并切实担当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更重责任,在助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上取得良好成效,全市上下基本上形成了齐抓共管促落实、凝心聚力护成长的良好态势。
强化联动协力 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以此提高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人员对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早发现、早干预、早打击。”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张光敏介绍,今年确定该视察议题,旨在通过人大监督,推动九大部门厘清责任链条、细化履职规范、加强协作配合、落实追究机制;意在引导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升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力、强制力、影响力和震慑力。
2020年的儿童节,本该是少年儿童欢乐的节日,当时年仅3岁的小朱(化名)却经历了一次“儿童劫”。这天,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接诊了一名从沿滩区某镇转来的幼儿患者。
“全身多处青紫淤血、门牙脱落、肝脏破裂……娃娃的伤情很重,情况十分危急。”小朱的伤情令医护人员至今都心有余悸,他们在一边奋力抢救的同时也产生了怀疑,立即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出警,立案开展侦查。
经调查,小朱身上的伤是母亲男友江某殴打所致。而且,小朱并不是第一次受到江某殴打。江某与小朱母亲同居后,以教育小朱为名,多次用竹片、掌击等方式殴打他。六一儿童节前夕,江某以小朱不要自己抱为由,采用掌击、脚踢等方式对其殴打。后经自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小朱伤情被评定为重伤二级。6月2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江某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最终,沿滩区人民法院判决江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建立警医联动机制,一旦发现涉嫌侵害未成年人的病例,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黄晓春介绍,全市卫健系统切实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在各医疗机构均建立了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医疗处置及强制报告制度,配套建立了《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医疗处置和强制报告的流程》,明确了报告主体、情形、处理方式及流程。同时,针对未成年人受侵害后可能出现的创伤后综合征,在就诊过程、案件侦办中,以及处置后,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我市强调部门联动,形成保护合力,及时出台了《自贡市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意见》《关于建立性侵害案件艾滋病信息核查及被害人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增强打击合力。截至目前,通过问题线索的强制报告,及时查处案件10件,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效应,进一步提高犯罪成本、缩小犯罪空间。同时,坚持“零容忍”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惩治。2020年5月至2022年7月,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8件202人,提起公诉158人,起诉率78.21%。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依法监督职能,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有效促进强制报告主体依法履职尽责。对暴露出的有关问题,通过审议意见的方式,促进相关领域治理,推动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并采取以督办和倒查案件的形式,增强各相关单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6起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的案件中所涉及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宾馆等严肃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紧盯“主阵地”建设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我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维护法律权威……”6月20日,自贡市汇东实验学校举行“法治成年礼”活动,该校年满12周岁的学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并在承诺书上签下自己的姓名,承诺做尊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法治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12岁,标志着一个年轻的生命进入法治成年人阶段。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未成年人的部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周岁。针对12周岁未成年人部分行为入刑情况,我市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在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学生中开展“法治成年礼”活动,通过仪式感极强的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信仰,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减少受伤害的目的。
“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你们是中华民族未来的希望,你们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决定了未来全面依法治国水平。”王诗滢同学的父亲作为家长代表,受邀参加了该校的“法治成年礼”,亲眼见证了女儿的成长,并向同学们送上寄语,“从跨入12周岁的第1天开始,你们已经成为法律上的成年人,应该承担起更多的法律责任,需要履行更多的法律义务。”

胸前的闪闪徽章、喊出的声声誓言、家长的谆谆寄语,让同学们深深感受到法治的力量,纷纷表示一定牢记这份法治责任,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积极履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使命,与伟大时代同频共振,共谱人生华章。
“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过程中,我们发现学校是除家庭外的又一‘主阵地’,应当全面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设。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个别下调至12周岁,我们的想法是针对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全覆盖开展‘法治成年礼’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减少伤害的目的。”自流井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桂英介绍,首先在自流井区开启试点工作,各学校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统一针对适龄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成年礼”活动。
“‘法治成年礼’活动的意义不仅能增强未成年人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能力,还有助于提升教职员工和家长的法治观念、未成年人保护观念,有力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市教育体育局局长黄如贝介绍,全市教体系统将强制报告制度纳入教师法治培训和新教师入职培训,要求全体教职员工明确自身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职责,在教职队伍中,牢固树立当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时,必须立即报告的意识。据统计,全市教体系统依托“法治进课堂”“一月一主题”“开学第一堂法治课”等载体,累计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释义近千场,实现了从幼儿园到高中各学段师生全覆盖。
同时,市区两级检察、教育、公安等联合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信息筛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2.5万余名在职教师审查。教育部门与检察、公安等单位形成良性工作衔接模式,建立常态化犯罪记录查询与沟通机制,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强化宣传引导 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7月25日,高新区红旗街道紫晶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夏令营活动,组织社区50多名未成年人前往自贡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该中心“场景式互动体验”的宣传方式牢牢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跟随讲解员的步伐,他们详细了解了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毒品危害、自我保护等知识,在互动娱乐中掌握了法律知识。
“受到了教育,也学到了新知识。”活动令孩子们印象深刻,正在读一年级的胡子涵兴奋地和小伙伴分享,回到家后还希望父母下次再带他去参观。
“讲解员讲了许多真实案例,还分析了哪些环节需要我们社区工作人员关注和报告,受益匪浅。”社区副主任宋丹说,带队的社区工作人员也了解到了强制报告制度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受教育。
自贡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是我市首个立体化、专业化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中心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主体,兼顾家长与教师法治课程,由家庭、校园、网络、社会等与青少年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为主要展陈空间,满足青少年全年龄段的法治教育需求。“自贡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于2021年成功创建成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青少年群体、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等宣传强制报告制度,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清介绍,自2020年8月开馆以来,中心共接待了3万余人次。通过法治宣讲、法治故事会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提高了青少年法律素质,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中,我市注重抓好平台建设和作用发挥,目前全市已建成涉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我们结合‘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等活动的开展,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强制报告制度相关规定。同时,鼓励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搭建宣传教育平台,着力培育普法品牌。”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朝根介绍。高新区成立的“小小蓝精灵”学生法治宣传志愿队,自流井区、贡井区、沿滩区开展的“最美青春法治护航”青少年行动、“14岁学法典礼”“18岁知法典礼”等法治宣传活动,以及全市教育系统推进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司法系统典型案例校园巡回展、模拟法庭进校园,团市委“青春同期声”栏目等,努力实现宣传全覆盖,让强制报告制度深入人心,积极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家庭、学校、社区、政府、社会团体等携起手来,建立起全方位、立体化的保护网络,才能使孩子们免受侵害,茁壮成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谭豹坦言,两年多来,我市基本搭建起了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成效初显,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融与共、协同发力等方面也还存在不足。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没完没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更要越织越密。谭豹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好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各相关单位履职尽责,特别是村(社区)、社会团体等发挥作用,着力引导互相联动、紧密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整合涵盖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个环节,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大格局,使全市上下、社会各界携手奋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茁壮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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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委出台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确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简称“强制报告制度”)。这一制度又被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具体而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强制报告制度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上升为国家法律。这意味着,对一部分人来说,得知有孩子被伤害,报告不再是一个道德选择,而是一项法定义务,一种必须承担的责任。
刘鑫 自贡网记者 曾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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