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成长,为未成年人铸牢禁烟保护网

  「本文来源:陕西检察」

  未成年人的身体正处在生长发育过程中,烟草中的有害物质会对尚未发育成熟的器官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头痛头晕、视力下降、弱视等。

  不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电子烟,不在有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吸烟,让未成年人免受二手烟危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保护祖国的花朵,检察官们可不是简单的普法就结束了,请看下面:

  检查零售小卖部并签订承诺书

  向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落实整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 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第五条第二款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来源: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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