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小学女生被4名男生拽到厕所侵害,因嫌犯未满14岁未立案?
又是未满14岁?
近日一则新闻又再次刷新小尊的下限!
陕西蓝田县一小学女生小花(化名)在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
小花的父亲称,小花告诉他,5月27日在学校下午上课时,因为课堂没有老师看管,4名男生把她连拉带拽弄到了男厕所后实施侵害。一名男老师看到小花从男厕所出来,询问后得知此事告知校方。
小花的父亲接到学校通知后,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将小花带回家。小花此后一直待在家里,没有去过学校。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称,正在做小花心理疏导工作。
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称,正在做小花心理疏导工作,学校的负责人已被撤职。
而蓝田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由于4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4岁,故不追究刑事责任。
该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2020年5月27日,蓝田县小花被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
6月3日,蓝田县教科局相关负责人告称,事发后第二天,4名涉事男生已被转到其他学校。
事发学校的负责人已被撤职,涉事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被行政警告。
会为小花转学提供一切便利。
孩子受到侵犯,侵犯者就这么转学了事,受害者带着心理创伤转学了事,然后撤销负责人职责,最后这件令人震惊的校园性侵事件就这样不了了之?
而面对这种结果,小尊只想???
而这样的事件再次出现在大众面前时,“未成年保护法”、“未成年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又再一次被公众拿出来讨论。
男孩们和家人们搬家、转学然后再次过上平常人的日子,而那个被伤害过的小女孩随着时间的流逝只会被在他们的记忆中流逝。
而女孩和女孩的家人或者一辈子都在噩梦中度过。
未满14岁实施强奸的,算不算犯罪?能不能追究法律责任?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未满14周岁实施强奸的,属于犯罪,但是不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刑法,我们可以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年满16周岁。
第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14周岁至16周岁,这一年龄阶段的罪犯,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负刑事责任。
第三,无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未满14周岁的人。该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不对任何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但要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管教。
第四,限制刑事责任年龄,该阶段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对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等于不用承担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且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进行赔偿。
可是给小女孩赔点钱,就能抵过他们对小花做出这些举动的伤害吗?
而这个时候舆论又再一次的呼吁,是时候降低未成年刑事责任承担年龄了。
2018年有相关数据显示,未成年犯罪从数据上来说不在少数,犯罪类型辐射面很大。
初中生是未成年犯罪的高发群体。
根据最高检4月15日公布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起诉未成年犯罪4151人,同比上涨2.2%。
“他只是个孩子啊,什么都不懂的啊……”
“他只是个孩子啊,这么过分的事不会干的……”
生活中,这样的话不绝于耳。
似乎只要拿出“他只是个孩子啊”当挡箭牌,所有的孩子就都是善良纯洁有爱心了,又或者说全世界就应该体谅和包容孩子的一切。
大众对未成年犯罪处罚不满意,积怨已久。
因为未成年,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成熟,对犯罪和世界的认知不健全,也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很多案件在刑罚上对未成年犯罪采用教育、引导为主的惩罚措施。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保护未成年,没什么毛病。
但在近几年连续到曝光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我们看到了法律对这些恶魔的容忍,因为即使是故意杀人、强奸等之类的重罪,也可能会因为年龄不追究事责任。
14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在我国已经实行了40年时间,但是在这期间,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而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整体呈下降趋势,他们的心智相比于之前成熟更早了。
但是现在我们身处一个互联网时代,每个人能接触到的信息更多了,能够获取信息的方式也越来越多了,网络时代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成年人能够接触到的内容,未成年人也能接触到,同时由于他们心智不成熟,他们的模仿能力更强,也不知道界限在哪。
色情视频、小说、游戏等,现在未成年人也不是不能接触到。
有人说“任何一场性侵事件,都是整个社会一起完成的。”
同样的,未成年犯罪也一样。
除了根据未成年的认知能力、案件的恶劣程度去具体推行惩处办法,更加细分化,我们似乎也并不能完全依靠“规则的完善”去解决根源问题,完善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虽然完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面对上述事件来说,赔偿、转学然后女孩带着心理创伤生活着,伤害人的男孩不用背负任何心理压力继续生活,这个结局小尊想没有任何人能够接受。
从以前的“他到底还只是个孩子”到现在的“他们真的还只是孩子吗”,确实,也许他们不再是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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