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思邈的房中术十八法

  房中术其实也是一种养生之道,长期没有性爱的男女都会多多少少有一些不舒服之处,药王孙思邈也明确认为房中术不是什么淫秽的东西,只要不放纵自己,是能达到养生效果的。

  其实药王孙思邈就是一位房中术大师,他所著《千金要方》中就有不少房中术的重要理论。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孙思邈所著的《千金要方》、《备急千金要方》中对房中术的精辟论述,看一看孙思邈的房中术十八法都是怎样做的。

  1、论曰:人生四十已下,多有放恣;四十已上,即顿觉气力一时衰退。衰退既至,众病蜂起,久而不治,遂至不救。所以彭祖曰:“以人疗人,真得其真。”故年至四十,须识房中之术。

  2、夫房中术者,其道甚近,而人莫能行。其法一夕御十人,闭固为谨,此房中之术毕也。兼之药饵四肘时勿绝,则气力百倍而智慧日新。然此方之作也,非欲务于淫佚,苟求快意,务存节欲,以广养生也;非苟欲强身,以行女色,以纵情意,在补益以遣疾也。此房中之微旨也。

  3、是以人年四十以下即服房中之药者,皆所以速祸,慎之慎之!故年未满四十者,不足与论房中之事。欲心未止,兼饵补药,倍力耗丧。不过半年,精髓枯竭,惟向死近,少年极须慎之!人年四十已上,常固精养气而不耗,可以不老。又饵云母,足以愈疾延年。人年四十已上,勿服泻药,常饵补药,大佳。划分黄帝御女一千二百而登仙,而俗人以一女伐命,知与不知,岂不远矣?其知道者,御女苦不多耳。

  4、凡妇人,不必须有颜色妍丽,但得少年,未经生乳,多肌肉,益也。若足财力,选取细发,目睛黑白分明,体柔骨软,肌肤细滑,言语声音和调,四肢骨节皆欲足肉而骨不大,其体及腋皆不欲有毫,有毫当软细不可极于相者;但蓬头蝇面,槌顶结喉,雄声大口,高鼻麦齿,目睛浑浊,口颔有毫,骨节高大,发黄少肉,阴毫多而且强,又生逆毫,此相不可,皆贼命损寿也。

  5、凡御女之道,不欲令气未感动、阳气微弱即以交合。必须先徐徐调和,使神和意感,良久乃可令得阴气。阴气推之,须臾自强,所谓“弱而内迎,坚急出之”,进退欲令疏迟,情动而止,不可高自投掷,颠倒五脏,伤绝精脉,生致百病。但数交而慎密者,诸病皆愈,年寿日益,去仙不远矣。

  6、不必九一三五之数也,能百接而不施泻者,长生矣。若御女多者,可采气。采气之道,但深接勿动,便良久气上面热,以口相当,引取女气而吞之。可疏疏进退,意动便止,缓息瞑目,偃卧道引,身体更强。可复御他女也,数数易之则得益多。人常御一女,阴气转弱,为益亦少。阳道法火,阴家法水,水能制火,阴亦消阳,久用不止,阴气逾阳,阳则转损,所得不补所失。但能御十二女而不复施泻者,令人不老,有美色。若御九十三女而自固者,年万岁矣。

  7、凡精少则病,精尽则死,不可不思!不可不慎!数交而一泻,精气随长,不能使人虚也。若不数交,交而即泻,则不得益。泻之,精气自然生长,但迟微,不如数交接不泻之速也。

  8、凡人习交合之时,常以鼻多内气,口微吐气,自然益矣。交会毕,蒸热,是得气也。以菖蒲末三分、白梁粉传磨令燥,既使强盛,又湿疮不生也。

  9、凡欲施泻者,当闭口张目,闭气握固,两手左右上下,缩鼻取气,又缩下部及吸腹,小偃脊膂,急以左手中两指抑屏翳穴,长吐气,并琢齿千遍,则精上补脑,使人长生。若精妄出,则损神也。《仙经》曰:“令人长生不老,先与女戏,饮玉浆,玉浆,口中津也。使男女感动,以左手握持,思在丹田中有赤气,内黄外白,亦为日月,徘徊丹田中,俱入泥垣,两半合成一。因闭气深内,勿出入,但上下徐徐咽气,情动欲出,急退之。此非上土有智者不能行也。其丹田在脐下三寸。泥垣者,在头中,对两目直入内。思作日月,想合经三寸许,两半放形而一,谓日月相者也。虽出入,仍思念所作者勿废,佳也。”

  10、又曰:“男女俱仙之道,深内勿动精,思脐中赤色,大如鸡子形,乃徐徐出入,情动乃退。一日一夕,可数十为定。令人益寿。”

  11、御女之法,能一月再泄,一岁二十四泄,皆得二百岁,有颜色,无疾病。若加以药,则可长生也。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三十者,八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五十者,二十日一泄;六十者,闭精勿泄,若体力犹壮者,一月一泄。

  12、凡人气力,自有盛而过人者。亦不可抑忍,久而不泄,致生痈疽。若年过六十强,有数旬不得交合,意中平平者,自可闭固也。昔贞观初,有一野老,年七十余,诣余云:“数日来阳气益盛,思与家妪昼寝,春事皆成,未知垂老有此,为善恶耶?”余答之曰:“是大不祥。子独不闻膏火乎?夫膏火之将竭也,必先暗而后明,明止则灭。今足下年迈桑榆,久当闭精息欲,兹忽春情猛发,岂非反常耶?窃为足下忧之,子其勉欤!”后四旬发病而死,此其不慎之效也。如斯之辈非一,且疏一人,以勖将来耳。

  13、所以善摄生者,凡觉阳事辄盛,必谨而抑之,不可纵心竭意以自贼也。若一度制得,则一度火灭,一度增油:若不能制,纵情施泻,即是膏火将灭,更去其油,可不深自防!所患人少年时不知道,知道亦不能信行之,至老乃知道,便以晚矣!病难养也,晚而自保,犹得延年益寿。若年少壮而能行道者,神仙速矣。

  14、或曰:年未六十,当闭精守一,为可尔否?曰:不然。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无女则意动,意动则神劳,神劳则损寿。若念真正无可思者,则大佳长生也,然而万无一有。强抑郁闭之,难持易失,使人漏精尿浊以致鬼交之病,损一而当百也。

  15、御女之法,交会者当避丙丁日及弦望、晦朔、大风、大雨、大雾、大寒、大暑、雷电霹雳、天地晦冥、日月薄蚀、虹、地动,若御女则损人神,不吉。损男百倍,令女得病,有子必颠、痴、顽、愚、喑、痖、聋聩、挛跛、盲眇、多病短寿、不寿不仁。又避日月星辰火光之下、神庙佛寺之中、井灶圊厕之侧、冢墓尸柩这傍,皆所不可。

  16、夫交合如法,则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性行调顺、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竞集;若不如法,则有薄福愚痴恶人来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凶险、所作不成、家道日否、殃咎屡至,虽生成长,家国灭亡。

  17、若欲求子者,但待妇人月经绝后一日三日五日,择其王相日及月宿在贵宿日,以生气时夜半后,乃施泻。有子皆男,必寿而贤明高爵也。以月经绝后二日四日六日施泻,有子必女。过六日后,勿得施泻,既不得子,亦不成人。王相日: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若合春甲寅乙卯、夏丙午丁巳、秋申辛酉、冬壬子癸亥,与此上伴月宿日合者,尤益。月宿日:正月一日、六日、九日、十日、十一日、十二日、十四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二十九日;二月二日 四日、七日、八日、九日、十日、十二日、十四日、十九日 二十二日、二十七日。三月一日、二日、五日、六日、七日、八日、十日、十七日、二十日、二十五日;四月、三日、五日、八日、十日、十二日、十五日、十六日、十八日、二十二日、二十八日;五月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五日、六日、十二日、十五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六月一日、三日、十日、十三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七月一日、八日、十一日、十六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八月五日、八日、十日、十三日、十八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九月二日、六日、十一日、 十六日、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十月一日、四日、九日、十日、十四日、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十一月一日、六日、十一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十七日、十九日、二十六日、二十九日。十二月四日、九日、十二日 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十七日、二十四日。

  18、黄帝杂禁忌法曰:“人有所怒,血气未定,因以交合,令人发痈疽。又不可忍小便交合,使人淋茎中痛,面失血色。及远行疲乏来入房,五劳虚损,少子。且妇人月事未绝而与交合,令人成病,得白驳也。水银不可近阴,令人消缩。鹿、猪二脂不可近阴,令阴痿也。” 

  19、受胎第一:黄帝曰“人之始生,本在于胎合阴阳也。夫合阴阳之时,必避九殃。九殃者,日中之子,生则呕逆,一也;夜半之子,天地闭塞,不喑则聋盲,二也;日蚀之子,体惕毁伤,三也;雷电之子,天怒兴威,必易服狂,四也;月蚀之子,与母俱凶,五也;虹霓之子,若作不祥,六也;冬夏日至之子,生害父母,七也;弦望之子,必为兵乱风盲,八也;醉饱之子,必为病癫,疽烂有疮,九也。这一段非常非常重要。现代人备孕根本不会去考虑自然征兆,也并不知道同样是生孩子,为何天性不同,有的健康,有的疾病,有的孝顺,有的忤逆,他们以为这是生活习惯、条件或者教育的问题,它确实能激发或加重其现状,然而并不是根本。所谓天性,固然来自于天,所以要避九殃,才能生出健康宝宝,世人皆要警惕。

  20、再说说胎教,现代人开始重视胎教,但认识远远不够。《洞玄子》曰:“凡女怀孕之后,须行善事,勿视恶色,勿听恶语,省淫欲,勿咒诅,勿惊恐,勿劳倦,勿妄语,勿忧愁,勿食生冷醋滑热食,勿乘车马,勿登高,勿临深,勿下坂,勿服饵,勿针灸,皆须端正心念,常听经书,遂令聪明智慧,忠贞贤良,所谓胎教也。”这是古人的看法,据《烈女传·母仪转·周室三母》记载:“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于邪色,耳不听于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德必过人矣。故妊子之时,必慎所感。感于善则善,感于恶则恶。人生而肖万物者,皆其母感于物,故形音肖之。”该解释非常合理与贴切,所以有人生而神明,比如文王,有人生儿愚鲁。文又曰:“大任者,文王之母,挚任氏中女也。王季娶为妃。大任之性,端一诚庄,惟德之行。及其有娠,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能以胎教。溲于豕牢,而生文王。文王生而明圣,大任教之,以一而识百,卒为周宗。”

  附:少腹逐瘀汤(专治不孕不育):此方治少腹积块疼痛,或有积块不疼痛,或疼痛而无积块,或少腹胀满,或经血见时,先腰酸少腹胀,或经血一月见三、五次,接连不断,断而又来,其色或紫、或黑、或块、或崩漏,兼少腹疼痛,或粉红兼白带,皆能治之,效不可尽述。更出奇者,此方种子如神,每经初见之日吃起,一连吃五付(每月吃五付),不过四月必成胎。必须男女年岁与月合成阳数方生子,如男女两人,一单岁,一双岁,必择双月方生子;如两单岁,或两双岁,必择单月方生子。择月不可以初一为定准,以交节为定准。要知偶有经过二十日结胎者,切记准日期。倘月份不对生女,莫谓余方不验。余用此方,效不可以指屈。道光癸未年,直隶市政司素纳公,年六十,因无子甚忧,商之于余。余曰:此易事耳。至六月,令其如君服此方,每月五付,至九月怀孕,至次年甲申六月二十二日生少君,今七岁矣。此方更有险而不险之妙。

  孕妇体壮气足,饮食不减,并无伤损,三个月前后,无故小产,常有连伤数胎者,医书颇多,仍然议论滋阴养血、健脾养胃、安胎保胎,效方甚少。不知子宫内,先有瘀血占其地,胎至三月再长,其内无容身之地,胎病靠挤,血不能入胎胞,从傍流而下,故先见血。血既不入胎胞,胎无血养,故小产。如曾经三月前后小产,或连伤三、五胎,今又怀胎至两个月前后(或从一怀孕就开始服,一直服到三个月为止,此保胎效果好),将此方服三、五付,或七、八付,将子宫内瘀血化净,小儿身长有容身之地,断不致再小产。若已经小产,将此方服三、五付,以后成胎,可保无事。此方去疾、种子、安胎、尽善尽美,真良善方也。

  少腹逐瘀汤:炒小茴香七粒1克炒,炒干姜二分(2克),元胡一钱,炒没药二钱,当归三钱,川芎二钱,官桂一钱,赤芍二钱,生蒲黄三钱,炒灵脂二钱,水煎服。【方歌】少腹茴香与炒姜,元胡灵脂没芎当,蒲黄官桂赤芍药,种子安胎第一方。怀胎说(兼记难产胎衣不下方)古人论胎在子宫,分经轮养:一月肝经养,二月胆经养,三月心经养,四月三焦养,五月脾经养,六月胃经养,七月肺经养,八月大肠养,九月肾经养。若依其论,胎至两月,自当肝经交代,胆经接班,此论实在无情无理。儿在母腹,全赖母血而成,一言可了,何必图取虚名,故作欺人之论。又如子啼门云:儿在母腹,口含脐带疙瘩,吮血养生。访问初结胎无口时,又以何物吮血养生?既不明白,何不归而谋诸妇,访问收生婆,访问的确再下笔,断不致遗笑后入。岂知结胎一月之内,并无胎衣。一月后两月内,始生胎衣。胎衣既成,儿体已定。胎衣分两段,一段厚,是双层,其内盛血;一段薄,是单层,其内存胎。厚薄之间,夹缝中长一管,名曰脐带,下连儿脐。母血入胎衣内盛血处,转入脐带,长脏腑肢体,周身齐长,并非先长某脏,后长某腑。一月小产者,并无胎衣。两月小产者,有胎衣,形如秤锤,上小下大,不过三指长短。三月小产者,耳目口鼻俱备,惟手足有拳不分指。至月足临生时,儿蹬破胎衣,头转向下而生,胎衣随胎而下,胎衣上之血,随胎衣而下,此其长也。最关紧要是难产,古人原有开骨散,服之有效者,有不效者,其方总论活血开骨,不重用力劳乏。余每用开骨散,重加黄芪,不过一时胎即下。至胎衣不下,古人原有没竭散,始而用之,有效有不效,继而加倍用之,胎衣立下。药味要紧,分量更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