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我撞了怎么计算赔偿费用呢?标准是什么呢?
交通事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件,不幸的是,有时候事故会造成人员受伤甚至伤残。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是必要的。那么那么都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赔偿义务人除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外,应当赔偿受害人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那这些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呢?
1、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伤残赔偿系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计算方法
残疾辅助器具费以补偿伤者的实际损失为目的,对使用年限具有显著可能超过二十年的伤者,其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按照伤者的实际使用器具的单价计算至平均寿命七十周岁。

3、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年龄和劳动能力的不同,计算的方法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①被抚养人未满18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②被抚养人18-60周岁+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③被抚养人60-75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80-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④被抚养人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⑤被抚养人有数人的: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4、护理费的赔偿的计算方法
①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② 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③ 对于未成年人,仅仅1个人护理是不够的,建议未成年人的护理人数可参照年龄、伤情等从宽确定。
④ 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医疗费的计算方法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在计算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理解诊疗费、医药费和住院费。医疗费的计算主要是以“必须”为其标准,“必须”是指应当以合理支付为必要。判断受害人的医疗费是否合理,一般可以根据医院和医生的专业建议进行判断。但是如果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仍然任性地拒绝出院的,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
6、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
① 非持续性的误工
非持续性的误工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②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误工收入:
① 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② 无固定收入的;
a.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b.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 ×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总之,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受伤人员应该尽可能收集证据并向有关部门申请赔偿。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尽可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