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职责是服务不是管教,改名「城服」能否扭转形象?
城管局长贪污200万被查后,又主动上交了175瓶茅台酒。当初办案的同志们是因经费不足抑或人手不足,才导致如此匆忙的结案?
要不是老陈主动上交价值超过50万的茅台,难道他不就成了那漏网之鱼了吗?俗话说烟酒茶不分家,难道你们就没有顺藤摸瓜,揭开老陈的其他嗜好的心思吗?
此外,我还好奇地想问,对于主动承认收受了175瓶茅台酒的事实,到底会对他的罪行加重还是减轻呢?因为仅仅因为贪污200万已被判处3年6个月,现在加上这几十万的酒,至少又得再加半年刑期。然而,这样的补偿又与坦白从宽的政策有所抵触,
此境何去何从?不要以为我是幸灾乐祸,因为与小偷偷窃200万相比,公职人员贪污200万对社会的危害要更甚。再说他们有难八方点赞,到底因为啥,不用讲得那么露骨吧。
接下来的几个事例,充分反映了城管部门的一些扭曲人性或者道德沦丧的现象。
4月27号,一辆城管执法车高速转弯时,不慎冲进河道。而路旁的群众并未伸出援手,他们不仅没有下水施救,甚至没有一声加油的呼喊。
相反,他们纷纷拿起手机拍照,担心河水会被污染,担心水中的鱼受到惊吓。至于被撞坏的护栏和绿化带的花草,应该由谁来负责赔偿呢?这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呢?
杭州有一女子轻生,外卖小哥不顾一切从几十米高的大桥上跳下,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然而,在扬州,3名城管人员跌入水中时,仅仅是举手之劳的围观群众都不愿意帮助。难道这就说明中国人都变得冷漠无情吗?
有时我在思考,这些城管一旦脱下制服,或许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也是父母眼中的好儿子、爱人眼中的好丈夫、孩子眼中的好爸爸。可一旦穿上制服,就仿佛被某种肮脏的东西侵占了灵魂,利用最微小的职权,最大限度地欺负比他们弱势的人。这样的暴力和侮辱事件在城管身上时有发生。
6月7日,洛阳市发生了一起殴打摊贩的事件,当地回应称保安自行购买了城管制服。有善心人士能否给我一个链接,我也想亲身体验一下,穿上这件具有神奇力量的制服后,是不是会让人性的光辉消失殆尽。
有人提议将城管的称呼改为"城服",统一着装为具有明显服务属性的工作服,例如空乘门营等。他们可以系上领结,佩戴围裙,展示亲民形象,不仅能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还能不时提醒自己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身份而存在。
这样一来,城管的权力就不会陷入谋私的温床,也不会被贪念战胜伦理和道义。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摒弃敷衍塞责和流里流涕的形象,真正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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