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少女遭遇人贩却反把对方给卖了!判决反转出人意料
一名未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女生遇到人贩子,用了一招反而将人贩子给卖了。法院一审判这名女生3年有期徒刑,二审判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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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这个令人不敢相信的故事……
故事中的女生刘慧,因为回家的路上钱包被偷了,遇上了“热心帮忙”的刘梅要帮她买车票。半路上,刘梅找借口说要先回自己家。刘慧这才发现,原来刘梅正和别人商量要以4000元的价格把自己卖了。
她装作不知情,趁机告诉刘梅自己有三个好姐妹,想要一起工作。刘梅心想自己又能多赚三个人的钱,就坐车跟刘慧一起去了她家的镇上。到了镇上,刘梅住进一家招待所,让刘慧去找同学。
刘慧离开后决定报复,以500元把刘梅卖给一个只有一只眼的男子。她告诉刘梅自己的朋友非常愿意同行,但需要她和朋友的父母做下沟通。以为做成“生意”的刘梅不知被骗欣然前往,看着男子把刘梅领进家门刘慧逃回了自己家。
父母和她随后报警,这才发现原来“一只眼”也是个人贩子,他把刘梅强奸后卖给了同村的另一个光棍。
检察院对这系列人犯提起公诉,刘梅专门从事拐卖妇女儿童,已经拐卖五六个了,被判无期徒刑;独眼龙以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18年;刘慧因拐卖妇女罪也被判了三年,其父母不明白,找到法院。
一位法官解释说,拐卖妇女儿童,最低也要判五年,判了三年,已经是从轻了。刘慧父母不服,找了律师,提起上诉。
开庭时,律师列出三条,一是刘慧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年,犯罪的第二天才是她十八岁生日,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铺;二是她主观恶意性不大,只是为了报复,不是谋利;三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帮助公安抓住四个人贩子。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不再判刑。
网友评论:
@Whiteasy:人不贩我,我不贩人。
@颜宴:机智版的正当防卫,法院改判的没毛病。
@李东平:聪明灵活的头脑,沉着冷静的心理。
@妞妞的粑粑:神操作!
@我买两根黄瓜:贩中贩之绝地反击。
@颜宴:机智版的正当防卫。
这情节简直可以拍电影,
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啊,
同感的点个zan吧!
来源:19楼、新华网、中国普法、FM93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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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叶星迪
校 对:刘慧
责任审核: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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