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 28 年」案一审宣判,姚策生母未隐瞒病史,不存在「偷换」,还有哪些信
据河南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4月28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许敏、姚师兵、郭威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及许敏、姚师兵要求杜新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驳回许敏、姚师兵、郭威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
关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责任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监护权利,不仅是血缘亲情的情感表达、伦理道德的必然要求,也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身份权利。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当年因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导致同时在该院分娩的产妇许敏与杜新枝的新生儿错抱,构成重大医疗管理事故,医院对此具有重大过错。医院的重大过错造成许敏夫妇丧失了对亲子郭威的监护权利,郭威也因被错抱而脱离亲生父母的监护,骨肉分离长达28年,血缘亲情和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许敏、姚师兵以及郭威的损害后果与医院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构成侵权,应对许敏、姚师兵、郭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杜新枝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问题。许敏、姚师兵在诉状中主张杜新枝存在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要求杜新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杜新枝存在拒绝或不配合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查的行为,亦没有证据证明该病历中乙肝表面抗原检验报告单缺失与杜新枝有关,故许敏、姚师兵主张杜新枝存在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没有依据。
关于网友关注的是“错抱”还是“偷换”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通过多方深入调查取证已依法作出结论,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并决定不予立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相关卷宗材料,通知了有关证人出庭作证,对相关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本案证据证明不存在“偷换”行为。故杜新枝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姚策生母未隐瞒病史,不存在“偷换”
昨天姚策、 郭威当年是偷换还是错换,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对于这个结果,当事人之一的杜新枝采访回答耐人寻味:我很满意。
抛开孰是孰非,杜新枝作为一个母亲,难道不感到终生遗憾吗?
你错过了孩子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再到目送他上学,看着他结婚生子等等,你全都没参与!
最让人心碎的是,上天并没有给你机会去弥补你缺席他生命的二十八年光阴,而是残忍的在相认没多久,就母子阴阳两隔。
这事换过世间任何一个母亲都是撕心裂肺、身上挖肉的痛。然而作为母亲的杜新枝,对判决似乎没有任何遗憾。
她的回答,看上去更像是一桩积压已久的冤案平反,在得到申张正义后的扬眉吐气。
却丝毫不像一个亲生母亲错失参与儿子生命仅存于二十八年的悲愤和遗憾!这不得不让人耐人寻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