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一家长带未成年人水库游泳,结果...
随着夏季到来
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高发期
为扎实开展防溺水工作
增强居民安全意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乐安县公安局积极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
辖区水域常态防溺水巡查工作筑牢防溺水“安全堤
”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18日下午,罗陂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一男子带着其儿子在某水库游泳。见此情况,民警立即上前劝阻,要求他们停止游泳行为,立即上岸。该2人上岸后,民警对该家长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强调了在水库游泳的危险性。同时,告诫家长严禁带未成年人到河道水库等野外水域游泳,以防今后私自下水或结伴游泳发生意外。
警方提示:夏季高温天气来临,孩童喜结伴到河边玩耍,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极易发生溺水意外,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管意识,监护陪同孩子到正规场所游泳;辖区群众如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水库游泳、玩耍,应及时进行劝阻或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减少和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生活爆料、微信投稿
联系电话:18207946755
乐安之窗特约法律顾问
江西三松(乐安)律师事务所
王梦茜:18607040789
乐安之窗—让您的生活更简单
编辑:小詹
责任编辑:刘兰
来源:乐安公安